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与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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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与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共10篇)
目录
TOC\o1-1\h\u18282篇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与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 2
14993篇二、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6
9799篇三、大学交通安全责任制及奖惩办法 8
22617篇四、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办法 11
21623篇五、大学内部控制审计办法 13
4941篇六、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21
16038篇七、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 30
16570篇八、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 35
15125篇九、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41
25462篇十、大学网站建设及维护管理办法 44
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与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习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保证专业实践效果和提高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建立原则
第二条大学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由学校与具备能够承担研究生实习实践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第三条各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践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
第四条根据专业与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校外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并尽可能立足、就地就近,既便于开展工作,又有利节约经费开支。
第五条学校优先支持实践环境好、层次较高、特色鲜明的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建设。
第六条对已经过多次实践、符合实践教学要求、但尚未签约的单位,优先考虑作为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进行挂牌建设。
第三章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应能满足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可为研究生必修计划规定的实践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可接受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开展实习实践。
第八条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的部门领导重视企业技术革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教育,有意愿与学校合作,希望得到学校专家的技术指导。
第九条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经费问题通过校企共建的原则,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第十条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要能够满足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依托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能够实现“产、学、研、用”相结合。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校在人才培训、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二)在国家高校研究生毕业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学校可优先向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单位推荐有关毕业生。
(三)学校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制定实践指导书和实践计划,提前送交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单位,并委派导师担任实践指导教师。
(四)学校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制定研究生校外实践管理办法和实践手册,提前送交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单位,并由研究生导师负责实践指导。
(五)参加实践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在实践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共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单位按学校提供的实践手册和研究生实践环节培养要求,委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参与指导。
(二)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单位对我校实习学生提供实习所需条件保障。
(三)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四)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制定实践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在市区以外的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单位应妥善安排实习师生的食宿、交通等事宜。
(六)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规程,确保实习师生的人生安全。
第五章实践基地/工作站的管理
第十四条研究生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的确定要经充分调研与协商,确保能够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由学校与共建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并挂牌成立。
第十五条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