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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欺凌信息报送制度
为加强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治理,及时掌握校园
欺凌事件的发生情况,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本防欺凌
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性:在获知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
的第一时间,知情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
公安部门。
2.真实性:报送的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有任
何虚假或夸大成分。
3.完整性:报送的信息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
涉及人员、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可能造成的
后果等。
4.保密性:报送的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涉
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二、信息报送主体
1.师生:学校师生在发现或遭遇校园欺凌事件
时,应及时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家长:家长在得知孩子遭遇校园欺凌事件时,
应及时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其他社会人员:其他社会人员在得知校园欺凌
事件时,应及时向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报
告。
三、信息报送程序
1.现场发现学生或老师报各学部学生发展中心
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临近教师、值班老师报校长
报教体局安管办
2.学生、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员发现校园欺凌事件
时,可直接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公安部门
报案。
3.学校在接到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
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事件情况报送教育主管部
门。
4.教育主管部门在接到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后,应
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事件情况报送上
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
5.公安部门在接到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后,应立即
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事件情况报送上级公
安部门。
四、信息报送要求
1.报送信息应尽量详细,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
地点、涉及人员、事件过程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2.报送信息应尽量客观公正,不得有任何偏颇或
误导成分。
3.报送信息应尽量及时,不得有任何拖延或延
误。
五、信息报送责任
1.师生、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员在发现或遭遇校园
欺凌事件时,有责任及时向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公安
部门报告。
2.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在接到校园欺
凌事件报告后,有责任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并
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3.对不履行报送责任或报送信息不真实、不及
时、不完整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信息报送保障
1.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建立完善的
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报送渠道畅通。
2.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加强对信息
报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报送质量和效率。
3.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建立健全信
息报送奖励机制,对报送信息真实、及时、完整的单位
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通过以上防欺凌信息报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我们
期望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
心健康,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总
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为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作出更
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