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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卫生健康局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
1、在特定规模条件下,若管理幅度越大,那么其管理层次将会()。
A.越少
B.越多
C.不变
D.时多时少
【答案】:A
【解析】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在组织规模一定的情况下,管理幅度越大意味着管理者直接管理的下属人数越多,那么为了有效管理,所需要的管理层次就会相应减少;反之,管理幅度越小,管理层次就会越多。所以在一定规模条件下,管理幅度越大,其管理层次就会越少。
2、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应聘人员在考试期间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该()。
A.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B.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C.将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档案
D.取消其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资格
【答案】:A
【解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明确,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将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档案、取消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等处理方式与该条规定的这种情形不对应。所以正确答案是应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因()。
A.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客观需要
B.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
C.是参与国际分工协作的内在要求
D.是政府调节市场竞争关系的体制要求
【答案】:D
【解析】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多方面重要原因。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客观需要,市场经济体制能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配置资源,激发经济活力,从而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促使我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与国际经济接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顺应改革开放潮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必然结果。同时,参与国际分工协作也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有助于我国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在全球经济中发挥优势、获取资源。而政府调节市场竞争关系并非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进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所进行的必要管理活动,而不是建立该体制的出发点。所以该项不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因。
4、下列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7岁的小王将父亲的高级相机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二手店
B.小红的父亲将小红关押在房间内数日,逼迫其答应嫁给了小王
C.小冯趁小朱家中急用钱,说服小朱将家中名画低价卖给自己
D.小张将500万元的合同价款打印成了500元,并与对方签订了合同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来逐一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7岁的小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将父亲的高级相机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二手店这一行为,因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小红的父亲将小红关押在房间内数日,逼迫其答应嫁给小王,小红是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小冯趁小朱家中急用钱,说服小朱将家中名画低价卖给自己,此行为属于显失公平,小朱作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这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小张将500万元的合同价款打印成了500元并与对方签订合同,是因为自身的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综上,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7岁的小王将父亲的高级相机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二手店这一情形。
5、下列医学常识叙述正确的是()。
A.静脉受伤出血时,包扎的位置应在远心端
B.用牛奶送服药物可促进吸收
C.测血糖时,应在酒精消毒后立即取血
D.骨折时不能使用夹板固定患处,以防止阻塞血液流通
【答案】:A
【解析】牛奶服药容易使药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