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人寿财险龙岩市中心支公司招聘笔试参考题库附带答案详解.docx
2025年中国人寿财险龙岩市中心支公司招聘笔试参考题库附带答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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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识判断。根据题目要求,在下面四个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意最恰当的答案。(共35题)
1、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选项: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需结合选项分析。
A项:错误,《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中,甲安放定时炸弹的时候不满14周岁,但是炸弹爆炸时其已满14周岁,故其对于爆炸的行为需要负刑事责任。
B项:错误,《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中,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成立故意伤害罪,后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不负刑事责任,故应成立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抢劫罪。
C项:正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中,虽然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但是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实施完毕之后突发精神病不影响定罪。故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项:错误,《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选项中醉酒的戊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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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合同解除,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赠与标的物所有权已经转移、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B、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和保管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C、合同因违约被解除后,若合同约定有违约金,守约方仍有权在合同解除后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D、当事人约定解除权成立条件的,自约定条件成就时,合同自动解除
正确答案选项: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A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条规定的是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而非任意解除权。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的解除要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及当事人的意愿来决定合同被解除后是否具有溯及力。
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保管合同的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而保管人不享有任意解除权。
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合同因违约解除,守约方可以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
D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并非自动解除,需要当事人行使解除权。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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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法官
A、销售:账本
B、医嘱:医生
C、歌词:歌手
D、地标:游客
正确答案选项:C
解析:第一步:判断题干词语间逻辑关系。
法官依据法律判断案件,二者为依据对应关系,且法官是一种职业。
第二步:判断选项词语间逻辑关系。
A项:销售是指以出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账本不是依据销售进行记录,且账本不是一种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