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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e生盈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产品是由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我们”)设计的集风险保障与投
资于一体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不同于传统型保险产品,产品的投资风险由投保人(下称
“您”)承担。
一、产品基本特征
1、运作原理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合保险与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险种。是指一份保单在提供人身保险时,在
任何时刻的价值是根据其投资资金在当时的投资表现来决定的。最大的特点就是身故保险金和账户价值、
现金价值是可变的,与投资账户的投资绩效直接相关。
投资连结保险与一般传统人身保险不同的是需要单独设立投资账户,将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扣除经营
成本与风险保费后,其余资金投入分离的投资账户,而投保人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指定资金的投资方向,
多数保险公司提供的投资途径有普通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基金以及其他基金等等。
2、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相关理赔申请材料后,于第一个计价日计算出的保单账户价
值;
b.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本合同累计已给付的年金及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
2)年金给付
在本合同生效满五年后,且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被保险人可向我们申请分期给付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我们收到申请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且当时保单账户价值不低于我们规定的最
低限额,我们将按当时保单各投资账户价值的10%之和给付年金,且每保单年度年金给付总金额以本合
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为限。当时保单各投资账户价值指按保单周年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投资单位卖
出价计算的保单各投资账户价值。给付年金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给付的年金金额等额减少。当给付年金
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及投资账户的单位数低于当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有权对每保单年度年金给付金额的限额进行调整,但须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
规定,并提前通知您。
(2)在本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若本合同尚有保单账户价值,我们向投
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
故,本合同终止,若本合同尚有保单账户价值,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1153**1153*
二、保险费的支付
趸交基本保险费在保单生效日之前一次付清。
您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可以不定期不定额支付追加保险费,也可以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定期定额
支付追加保险费。您申请支付追加保险费的,须经我们同意。
您每次支付保险费,其金额须符合我们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账户说明
1、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及主要投资风险
投资账户投资策略资产配置主要投资风险
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侧重于股票主导型和混合型基金的投资账户业绩
财富成长型证券投资基金,并辅以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为80%-95%,表现与资本市
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为5%-20%。场相连结,存
在市场风险、
采取收益与风险平衡的投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