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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托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6篇)
收托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精选6篇)
收托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基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象山春晖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喜玲副组长:张英姿组员:金佩林、王静、吴宗辉、邱玲女、张丹君、王琼、陈潇潇、周爱爱。
第二章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收托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我园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推动德育现代化工程的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为抓手,根据上级下达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密切配合的互动平台,科学、合理、有效地量化和考评各部门在网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情况,促进我园信息公开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信息更新
1.按要求规范完成各类资料,包含文本资料和电子文档资料。
2.电子文档资料要注意规范,不能重命名,上传资料到指定位置。上交后要自己存档,妥善保存。
3.按规定时间上交资料,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迟交。
4.信息上传人员将收集到的各类信息及时上传,有指定日期的在指定日期内上传,无指定日期的要及时上传或完善。(二)工作规范
(二)主动公开原则
1.应当公开的信息,都要在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中发布。切实做好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梳理和公开,特别要加大力度梳理并公开社会和公众需求集中的信息。
2.信息发布程序
建立“自审—初审—主审-终审”四级审核制度,专栏内各项内容由各分管部门主管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提交园务办进行二次审核,分管领导通过后由园长或教技主任进行最终审核,终审通过方可发布。
3.责任追究
由于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不遵循信息审核程序擅自发布信息或发布错误信息引起的后果,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园长室或相关部门做好对外解释及善后补救工作。
(三)监督检查
1.网络信息公开是否完整及时,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负责督查,并按时向园长汇报。
2.每学期由园长室、工会、教研组等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代表(家委会)会议、教代会、家长和学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教师、家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反馈,及时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四)保密审查
1.任何人不得利用此平台发送违反法律法规、有害身心健康的信息。
2.对于幼儿园机密性文件不得存放于与外网相连的电脑主机上,以避免保密文件外泄。
3.严格按照幼儿园信息发布的四级审核程序,各审核人在信息未发布前必须保证信息的保密,网站管理人员在接到上网信息后,严格审查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批准的手续是否齐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能上网发布。
收托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基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象山春晖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二章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