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生态养殖场种蓝孔雀登记管理规范.pdf
ICS65.020.30
B44
团体标准
T/NTRPTA0014—2020
规模化生态生态养殖场
蓝孔雀登记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20-05-28发布2020-06-15实施
南通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布
T/NTRPTA0014—2020
规模化生态生态养殖场蓝孔雀登记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生态生态养殖场蓝孔雀的登记管理条件、登记备案条件、申请与审定、登记内
容、登记管理和记录。
本规范适用于规模化生态生态养殖场蓝孔雀登记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NTRPTA0010—2020蓝孔雀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
3登记管理条件
3.1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资格。
3.2畜牧主管部门备案的养殖场或者养殖小区。
3.3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登记备案条件
规模化生态生态养殖场应当向省级以上畜牧技术推广机构报送有关材料。
4.1申请表。
4.2申请报告和蓝孔雀系谱等资料。
4.3蓝孔雀照片。
5登记内容
规模化生态生态养殖场蓝孔雀登记实行一禽一卡,适时记录有关内容。
5.1基本情况
场名、品种、类型、个体编号、出生日期、出生地、综合鉴(评)定等级、登记时间、登记人等
基础信息。
5.2外貌特征
蓝孔雀头部正面及左、右体侧照片各一张。
5.3生产性能
按蓝孔雀登记卡的内容进行登记。
5.4蓝孔雀转让、出售、死亡、淘汰等情况。
6非正常产品处置
养殖的蓝孔雀尸体和屠宰前确认的病害蓝孔雀、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
的蓝孔雀产品的处理应符合T/NTRPTA0010—2020的规定。
7登记管理
1
T/NTRPTA0014—2020
蓝孔雀登记卡由专人负责填写和管理,登记信息应当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不得随意涂改。
8记录
蓝孔雀登记卡等书面信息资料,至少保存2年;电子信息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2
T/NTRPTA0014—2020
南通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团体标准
《规模化生态生态养殖场蓝孔雀登记管理规范》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孔雀在动物学分类上属鸟纲(Aves)鸡形目(Galliformes)雉科(Phasiaid)孔雀属(Pavo),
有蓝孔雀和绿孔雀两种。绿孔雀,即中国孔雀又称爪哇孔雀或真孔雀,原产于我国西部云南省四双版纳
等地区及泰国、越南和印度;蓝孔雀又叫印度孔雀,产于印度等地,属非保护动物,可自由养殖买卖。
2019年,南通市通州区国信孔雀养殖专业合作社承担了南通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蓝孔雀生态智
能养殖标准化技术体系研发”,规模化生态养殖场蓝孔雀登记管理成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南通市通州区国信孔雀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南通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