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交付时人防车位权属条款25年1月.docx
预售商品房交付时人防车位权属条款2025
?本合同共二部分组成,仅供学习使用,第一部分如下:
第一条合同主体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标的
1.甲方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名称为_________,坐落于_________,规划批准文号:_________,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人防车位编号为_________,位于项目_________区域,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以附图及附件说明为准。
第三条人防设施性质
1.本合同约定的人防车位属于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组成部分,其建设、管理及使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人防车位在和平时期可由甲方或物业管理方按照规划用途进行使用,战时或紧急状态下由政府依法统一调度。
第四条权属声明
1.甲方确认,人防车位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依照国家法律及地方政策执行,甲方不得将人防车位作为独立产权进行出售或赠与。
第五条使用权约定
1.乙方通过签订本合同取得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与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致。
2.使用权期限内,乙方可将车位用于自用或出租,但不得改变其规划用途,不得妨碍人防设施功能。
第六条交付标准
(1)通过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取得_________(验收文件名称及编号);
(2)地面标识清晰,具备独立出入口及通行条件;
(3)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及照明设施。
第七条交付时间及程序
1.甲方应于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完成人防车位的交付。
(1)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2)车位平面图及位置示意图;
(3)物业管理规约中关于车位的管理条款。
第八条使用管理
1.人防车位的日常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乙方需遵守管理规约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2.物业管理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乙方合法使用车位,但因应急演练、维护检修等合理事由除外。
第九条维护责任
1.人防设施的主体结构、防护设备及专用管线的维护由甲方或物业管理方负责,费用从物业管理费或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2.乙方因使用不当导致人防设施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条费用分担
1.乙方需按_________元/月标准缴纳车位管理费,费用包含清洁、照明及基础维护等。
2.人防设施大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专项维修资金)承担,具体分摊方式以业主大会决议为准。
第十一条产权转移
1.商品房所有权转移时,人防车位使用权随之转移,但乙方需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方。
2.新权利人应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办理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人防车位的,每逾期一日按已付车位使用费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缴纳费用的,甲方或物业管理方有权暂停其使用权利直至费用结清。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人防车位无法使用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及时提供替代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通知送达
一方发送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对方在本合同载明的地址,邮寄送达的,寄出后第_________日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
第十八条附件效力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人防车位平面位置图;
(2)人防工程验收文件;
(3)物业管理规约摘要。
第十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