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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交付时人防车位权属条款25年1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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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交付时人防车位权属条款2025

?本合同共二部分组成,仅供学习使用,第一部分如下:

第一条合同主体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标的

1.甲方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名称为_________,坐落于_________,规划批准文号:_________,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人防车位编号为_________,位于项目_________区域,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以附图及附件说明为准。

第三条人防设施性质

1.本合同约定的人防车位属于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组成部分,其建设、管理及使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人防车位在和平时期可由甲方或物业管理方按照规划用途进行使用,战时或紧急状态下由政府依法统一调度。

第四条权属声明

1.甲方确认,人防车位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依照国家法律及地方政策执行,甲方不得将人防车位作为独立产权进行出售或赠与。

第五条使用权约定

1.乙方通过签订本合同取得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与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致。

2.使用权期限内,乙方可将车位用于自用或出租,但不得改变其规划用途,不得妨碍人防设施功能。

第六条交付标准

(1)通过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取得_________(验收文件名称及编号);

(2)地面标识清晰,具备独立出入口及通行条件;

(3)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及照明设施。

第七条交付时间及程序

1.甲方应于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完成人防车位的交付。

(1)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2)车位平面图及位置示意图;

(3)物业管理规约中关于车位的管理条款。

第八条使用管理

1.人防车位的日常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乙方需遵守管理规约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2.物业管理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乙方合法使用车位,但因应急演练、维护检修等合理事由除外。

第九条维护责任

1.人防设施的主体结构、防护设备及专用管线的维护由甲方或物业管理方负责,费用从物业管理费或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2.乙方因使用不当导致人防设施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条费用分担

1.乙方需按_________元/月标准缴纳车位管理费,费用包含清洁、照明及基础维护等。

2.人防设施大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专项维修资金)承担,具体分摊方式以业主大会决议为准。

第十一条产权转移

1.商品房所有权转移时,人防车位使用权随之转移,但乙方需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方。

2.新权利人应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办理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人防车位的,每逾期一日按已付车位使用费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缴纳费用的,甲方或物业管理方有权暂停其使用权利直至费用结清。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人防车位无法使用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及时提供替代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通知送达

一方发送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对方在本合同载明的地址,邮寄送达的,寄出后第_________日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

第十八条附件效力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人防车位平面位置图;

(2)人防工程验收文件;

(3)物业管理规约摘要。

第十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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