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度马铃薯种薯种植基地病虫害生物防治服务合同.docx
二零二四年度马铃薯种薯种植基地病虫害生物防治服务合同
本合同目录一览
1.合同订立依据与目的
1.1合同订立的法律依据
1.2合同订立的目的
2.双方基本信息
2.1服务方信息
2.2受服务方信息
3.服务内容
3.1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
3.2服务实施范围
3.3服务实施时间
4.服务标准
4.1防治效果标准
4.2服务质量标准
4.3服务验收标准
5.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服务费用总额
5.2费用支付方式
5.3付款时间及条件
6.服务期限
6.1服务开始时间
6.2服务结束时间
7.违约责任
7.1服务方违约责任
7.2受服务方违约责任
8.保密条款
8.1保密范围
8.2保密期限
8.3违约责任
9.知识产权
9.1知识产权归属
9.2知识产权使用
10.解除合同
10.1合同解除条件
10.2解除程序
10.3解除后果
11.争议解决
11.1争议解决方式
11.2争议解决机构
11.3争议解决费用
12.合同生效及变更
12.1合同生效条件
12.2合同变更程序
12.3合同变更效力
13.合同附件
13.1附件一:服务项目清单
13.2附件二:技术方案
13.3附件三:费用明细表
14.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1.合同订立依据与目的
1.1合同订立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二零二四年度马铃薯种薯种植基地病虫害生物防治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2合同订立的目的
为有效防治马铃薯种薯种植基地的病虫害,提高马铃薯产量和质量,确保种植基地的正常生产,双方特订立本合同。
2.双方基本信息
2.1服务方信息
服务方名称: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省市区路号
联系电话:
2.2受服务方信息
受服务方名称:马铃薯种植基地
法定代表人:
地址:省市区路号
联系电话:
3.服务内容
3.1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
服务方采用生物防治技术,包括但不限于:释放天敌昆虫、利用病原微生物、生物农药等手段,对马铃薯种薯种植基地的病虫害进行防治。
3.2服务实施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马铃薯种植基地内所有马铃薯种植区域。
3.3服务实施时间
服务实施时间为二零二四年,具体实施时间根据马铃薯种植周期及病虫害发生情况进行调整。
4.服务标准
4.1防治效果标准
(1)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
4.2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方应保证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防治工作按时完成,并接受受服务方的监督和检查。
4.3服务验收标准
服务完成后,受服务方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治效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服务费用。
5.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服务费用总额
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5.2费用支付方式
(1)受服务方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服务方完成防治工作并经受服务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50%;
(3)合同履行完毕,受服务方支付剩余的20%服务费用。
5.3付款时间及条件
(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验收合格后付款时间: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3)合同履行完毕后付款时间: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6.服务期限
6.1服务开始时间
服务开始时间为二零二四年X月X日。
6.2服务结束时间
服务结束时间为二零二四年X月X日。
8.违约责任
8.1服务方违约责任
(1)若服务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防治工作,每延迟一天,应向受服务方支付相当于日服务费用X%的违约金。
(2)若服务方提供的防治措施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防治效果,应重新进行防治,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赔偿受服务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2受服务方违约责任
(1)若受服务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服务方支付相当于未付款项X%的滞纳金。
(2)若受服务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无法正常进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服务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9.保密条款
9.1保密范围
本合同涉及的技术信息、商业秘密等,均为双方保密范围。
9.2保密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X年止。
9.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知识产权
10.1知识产权归属
服务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归服务方所有,受服务方不得侵犯。
10.2知识产权使用
受服务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免费使用服务方提供的防治技术,但不得擅自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