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734-2024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pdf
ICS03.080.99
CCSA2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734—2024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forcomprehensiveevaluationofenterprisepubliccredit
2024-04-15发布2024-05-15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73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金信用处、安徽省质量和标准
化研究院、安徽省安征信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海轮、孙永礼、王亮、吴煜、刘雪梅、钱岚、张瑶、丁海婧、孙明、舒畅、
林兴虹、张士胜、王磊、王平安、丁磊、梁志星。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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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公共信用的综合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信用信息publiccreditinformation
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履职过程产生的有关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
注: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
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来源:GB/T22117—2018,2.24]
3.2
信用等级creditgrade
用既定的符号标识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级别结果。
[来源:GB/T22117—2018,5.11]
3.3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comprehensiveevaluationaccordingtoenterprisepubliccredit
information
基于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对企业在某一时期的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价,并用特定的符号
标明其诚信状况的活动。
[来源:GB/T22117—2018,9.5,有修改]
4评价指标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应按附录A执行。
5评价方法
5.1信用评分采用动态循环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5.2评价结果按式(1)进行计算。扣分项分值为80分、加分项分值为20分,计分方式如下:
信用得分=80-扣分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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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信用得分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
注2:扣分项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分值见附录A。
注3: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