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23∕T 3764—2024 白浆土旱田有机物料还田技术规程.pdf
ICS65.020.01
CCSB10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764—2024
白浆土旱田有机物料还田技术规程
2024-08-30发布2024-09-29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764—2024
前言
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国
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
公司、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曙光农场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姜佰文、周雪、邓宏志、王春宏、辛琳琳、李威、王殿尧、邵慧、刘学生、张
娟,刘焕军、李彦生、暴勇、杨慧、张锋。
DB23/T3764—2024
白浆土旱田有机物料还田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白浆土旱田有机物料还田技术的环境条件、秸秆粉碎还田处理、有机物料
施用方式、有机物料施用量、整地作业及生产档案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白浆土旱田有机物料还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24675.6保护性耕作机械第6部分:秸秆粉碎还田机
GB/T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525有机肥料
NY/T4159生物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液体发酵牛粪肥
牛粪及尿液在发酵池中经过无害化处理的发酵产物,含固率≤12%。
3.2
固体牛粪肥
牛粪经固液分离、发酵腐熟、无害化处理后的固体有机物料。
4环境条件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要求,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要求,灌溉用
水质量应符合GB5084的要求。
5秸秆粉碎还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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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3764—2024
采用具有秸秆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在作物收获时将作物秸秆及根茬粉碎,粉碎长度≤
10cm,粉碎后将秸秆均匀抛撒于土壤表层,进行秸秆全量还田。秸秆粉碎机应符合GB/T
24675.6的要求。
6有机物料施用方式
6.1液体发酵牛粪肥
6.1.1基肥
滴流管式播撒:配合使用滴流管式粪肥播撒机,在秋整地前将粪肥均匀撒于土壤表层,
在24h内进行旋耕或翻埋;注入式播撒:配合使用开沟注入式粪肥播撒机,将粪肥按条状
集中施于作物播种行内并直接覆土。若耕地坡度≥3°,宜使用注入式施肥方式。液体发酵牛
粪肥应符合GB/T36195和NY/T525的要求。
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