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灾情核查评估规范》(编制说明编写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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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灾情核查评估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河南省“21·7”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全力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推动社会全面恢复正常秩序,取得积极进展。同时,应对特大洪涝灾害中,在责任落实、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等方面也暴露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突出短板和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河南郑州特大暴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精神,认真总结河南省“21·7”特大暴雨灾害应对中的经验,拟编制自然灾害灾情核查评估规范。
综上所述,编制《自然灾害灾情核查评估规范》地方标准,对于促进我省自然灾害灾情核查、灾害评估、灾情救助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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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河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等重点规划和《2022年河南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攻坚年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河南省防灾减灾中心计划起草编制《自然灾害灾情核查评估规范》,由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归口管理,项目编号:20242110138,项目周期12个月。
受河南省应急厅委托,由河南省防灾减灾中心牵头、河南安科院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开展《自然灾害灾情核查评估规范》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二)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遵循先进性、唯一性和实用性原则。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经验积累为基础,充分考虑河南省范围内自然灾害的特点、防灾减灾救灾日常管理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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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以及未来统筹管理需求,在广泛调研分析和归纳、整理、规范、完善等工作基础上制定的。
本文件的编制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内容简明、准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与参照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相协调。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四十五条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
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第四十九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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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目前,国内自然灾害评估的技术标准主要是针对单灾种致灾危险性或灾情等级评估的技术标准。例如:DB12/T726—201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程》、SL663-2014《干旱灾害等级标准》、SL579-2012《洪涝灾情评估标准》等。针对自然灾害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估标准目前在国内尚属空白。
三、编制过程
立项计划下达后,标准编制工作组应于2023年12月7日前提交该标准立项书及编制计划,并于2024年4月19日前通过市场监管局审核立项;于2025年1月15日前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预审稿及其各阶段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编制说明和相关会议纪要。据此提出以下计划:
(一)第一阶段:明确编制思路(2024年4月)
思路解析。研究剖析河南省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以及灾情核查评估需求,借鉴美国、英国、日本等灾害应对经验丰富国家的先进做法和成型的技术方法,从灾情核查评估工作组织流程、灾情核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和评估报告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梳理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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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下旬,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