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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检查通报
XX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指示精神,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市高指《关于进
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司积极部署要求项目各参建单位
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并于8月3日-5日安办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
查组对各参建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5个参建单位,主要是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检查;爆破作业
的安全检查;桥梁、高边坡等安全隐患排查;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以及模
板支架的检查;施工临时用电、高空安全防护、交通组织布控等事故易发多发
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进行抽查。
从抽查情况看,大部分参建单位均能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部持证专职安全员总体数量偏少,虽然上报的安全人员资质及数量
符合相关要求,但绝大多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只有1-2个人,其余调任安排其
他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满足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二)项目部对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特别是对新进班组基
本上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停留在书面上,流于形式,以致现场施
工作业人员高空作业
没有系安全带或根本没有配发安全带、未戴安全帽及穿托鞋上班现象比比皆
是。
(三)桥梁工程的防撞栏未及时施工,高空作业没有安全防护措施,高边坡安
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四)未严格按照审批后的交通组织布置方案及高速交-警、路政的指示实施交
通组织布控工作,对破损、损坏、不具反光效果的交通布控设施未及时更换或
清洗,专职安全员交通布控巡查力度、次数不足。
(五)项目部对工区的安全监管缺位,工区的安全工作出现无人监管的现象。
(六)个别参建单位对我司此次部署的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领导重视力
度不足,上报的自查自纠材料没有实质内容,缺少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发现
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要求、复查情况等内容。
(七)各参建单位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制度,通过层层签订安
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岗,具体到人。
(八)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数量不符合要求,安全监管力度严重不
足,特别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足。
(九)高大模板工程施工不符合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普遍存在对高大
模板这一重要危险源认识不足;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不全,可实施性不强,特点
不明,针对性不强;未做或未做好对模板施工队伍的技术交底,迁就班组的习
惯作法或落后的施工方法;对施工过程的检测、验收内容不明确;脚手架不同
程度存在立杆基础不符合要求,立杆步距、
间距过大,未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设置角度不正确,操作层防护不到位,脚手
架拆除不规范,架体未接地等现象。
(十)通过我司开展的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整治活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通病得
到有效改善,但仍然出现新进班组施工作业施工用电接线不规范,未设置漏电
保护设施或漏电保护设施失灵;项目部专职电工日常巡视工作不到位,接线工
作基本上由施工班组擅自进行。
(十一)各参建单位没有认真开展“质量安全年”、“平安工地”、深化“责
任落实年”等活动,现场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不浓。
三、处理意见
(一)责成总监办对所管辖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安全检查,督促施
工单位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
三、全面整改,特别是对工程安全有影响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
隐患,并在二个工作日将此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我司安办,我司将适时对
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对此次检查发现的违规造假行为,记入年底失信记录档案,作为2015年
度信用评价的主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各参建单位领导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
全发展”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项目目标中的重中之重,列入
重要议事日程,在人、财、物上予以切实保障,做到与生产任务同计划、同布
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各参建单位领导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以及技术安全标准和规章,研究制定、组织落实本项目防范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办法,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任务。
(二)逐级细化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总监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
相应的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直接的领导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