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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交底).docx

发布:2022-02-10约1.93万字共2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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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承包人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主持人/交底人 时间/地点 1.施工技术交底依据文件清单: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2 供水二期工程管道建安工程五标项目合同文件、施工图纸等。 2.施工技术交底内容: (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交底、作业指导书交底等。)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记录人: 与会人员签名: 说明:可加附页。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项目名称 文件名称 交底部门 工程技术部 交底地点 项目部 交底时间 组 织 人 审 批 人 刘文 交 底 人 接收交底人 交底内容: 详情见附件 PAGE PAGE 3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一 基本规定 (1)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2)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防止损坏和变质。 (3) 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5) 如监理人或施工图另有要求,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认可后,方可进行。 (6)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 (7)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8) 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9)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气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2) 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 3) 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4) 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裱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10)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 2) 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3) 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4) 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注:a. 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b. 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地面高500mm处测量。 (11) 装饰工程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12)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 二 面层施工 2.1 一般规定 (1) 各类面层的铺设宜在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进行,并应做建筑地面工程的基层处理工作。 当铺设活动地板、木板、拼花木板和塑料地板面层时,应待室内抹灰工程或暖气试压工程等可能造成建筑地面潮湿的施工工序完成后进行。并应在铺设上述面层之前,使房间干燥,避免在气候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2) 当结合层和板块面层的填缝采用的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置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于32.5Mpa号; 2) 水泥砂浆采用的砂应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3) 木制踢脚板的施工应在木板面层刨(磨)光后装置。 (4)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结构层标高, 应结合房间内外标高差、坡度流向隔离层能裹住地漏等进行施工。面层铺设后不应出现倒泛水和地漏处渗漏。房间内外高差宜不小于20mm。 (5) 楼梯踏步的高度,应以楼梯间结构层的标高结合楼梯上、下级踏步与平台、走道连接处面层的做法,进行划分。 (6) 室外散水、排水、踏步、台阶、坡道等各构造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应符合规范要求的基土和同类垫层、面层的规定。 混凝土的散水和排水,应设置伸缩缝,其间距宜按各地气候条件和传统做法确定,但间距不应大于10m;房屋转角处亦应设置伸缩缝;混凝土的散水、排水和台阶与建筑物连接处应设缝进行技术处理;上述缝宽应为20mm,缝内应填沥青胶结料。 (7) 木板和拼花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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