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集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pdf
轻集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第1.0.1条为促进轻集料及轻集料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的发展,保证轻集料混凝土的质量,
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无机轻集料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控制和检验,有关
指标可供轻集料混凝土结构设计和施工时采用。本规程不适用于无砂或少砂的大孔轻集料
混凝上。热工、水工、桥涵和船舶等用途的轻集料混凝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但还应遵守
相应的专门技术标准或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L0.3条用轻粗集料、轻砂(或普通砂)、水泥和水配制而成的混凝土,
3
其干表现密度不大于1950kg/m者,称为轻集料混凝土。
第1.0.4条轻集料混凝土的常规性能指标的测定,应按普通混凝土的如下
标准执行:
一、《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0-85);
二、《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
三、《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85);
与轻集料性有关的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测定按本规程第六章执行。
第二章原材料
第〜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制作轻集料混凝土所用水泥用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一、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85);
二、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
-85)o如采用其他制品的水泥,其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第2.1.2条制作轻集料混凝土所用轻集料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一、《粉煤灰陶粒和陶砂》(GB2838-81);
二、《粘土陶粒和陶砂》(GB2839-81);
三、《页岩陶粒和陶砂》(GB2840-81);
四、《天然轻竹料》(GB2841-81);
五、《膨胀珍珠岩》(JC209-77);
其他品种轻集料应符合本章第二节的要求。
第2.1.3条制作轻集料混凝土所用普通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
准及试验方法》(JGJ52-79)的要求。
第2.1.4条制作
轻集料混凝土所用的粉煤灰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
86)的要求。
第2.1.5条制作轻集料混凝十.所用的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
术规范》(GBJ119-88)的要求。
第2.1.6条轻集料可分为轻粗集料和轻细集科。凡粒径大于5mm,堆积
密度小于1000kg/ni3的轻质集料,称为轻粗集料•:凡粒径不大于5mm,对集密度小于
1200kg/n?的轻质集料。称为轻细集料(或轻砂)。
第2.1.7条轻集料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
一、工业废渣轻集料一一以工业废渣为原料,经加工而成得轻集料,如粉煤
灰陶粒、自然煤阡石、膨胀矿渣珠、煤渣及其轻砂。
二、天然轻集料一天然形成的多孔岩石,经加工而成的轻集料•,如浮石、
火山渣及其轻砂。
三、人造轻集料一以地方材料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的轻集料。如页岩陶粒、
粘土陶丽、膨胀珍珠岩集料及其轻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