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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杆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质量标杆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方式、评价内容、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内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各类型企业关于质量标杆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质量标杆
组织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
系统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4基本原则
自愿开放
质量标杆评价面向全社会开放,由企业组织自愿申请。
公平公正
质量标杆评价活动按照本标准及相关规定开展,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公平。
引领发展
质量标杆评价旨在发挥标杆企业的管理优势和标杆作用,带动行业内其他企业组织开展创新企业管
理、持续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5基本要求
参与质量标杆评价的企业,应:
——在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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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杆所
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效益和效率提
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在汽车、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等区域特色产业范围内。
6评价内容
科学性和创新性
6.1.1所运用的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符合科学规律,符合质量管理基本规律。
6.1.2应结合组织实际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模式新颖或具有开创性;或是组织结合实际
形成的、独创且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对质量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革。
系统性和独特性
6.2.1应对组织质量管理多年实践进行深入总结,系统展示对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应用情况,
内容完整、逻辑清晰、重点突出。
6.2.2通过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有效解决组织质量管理瓶颈问题或行业共性质量问题,特
色和亮点鲜明,在行业内外具有广泛的借鉴价值。
显著性和适用性
6.3.1通过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组织质量和效益得到明显提升,并有与竞争对手和标杆
组织的对比数据,说明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或自身具有显著进步。
6.3.2能够结合新发展要求不断对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形成的典型经验进行迭代升级,持
续巩固实施成效,助力组织未来高质量发展。
材料要求
质量标杆材料应符合附录B要求,整洁、齐全。
7评价方式
评价程序
质量标杆评价程序主要包括自我评价、评价申请、资格审查、答辩等环节。
7.1.1自我评价
组织应根据组织实际情况,对照质量标杆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得分在80分(含)
以上,并提供自我评价评分表,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质量标杆评价指标体系见附录A。
7.1.2评价申请
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进行评价申请。具体材料要求见附录B。
7.1.3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应根据质量标杆评价表组织评价工作,包括资料审查和答辩环节。具体质量标杆评价表见
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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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企业管理水平评价的资质或能力。
评价结论
由评价机构根据表B.1中的相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是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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