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浙环监业字(2014)第026号
项目名称: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
委托单位: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三月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第1页共39页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前言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隶属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东北方向的乐清市磐石镇,距温州市16公里,距乐清市中心约18公里,距柳市镇8公里,距瓯江入海口13公里。一期工程(1#、2#机组)已拆除;二期工程为2台300MW机组,属于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为2台300MW机组属于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浙能集团十二五发展规划,在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现有燃煤机组脱硝改造。
2011年10月,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完成了《温州发电厂三期工程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4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建[2012]40号文《关于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进行了批复。批复建设内容为:对公司现有2×300MW燃煤机组(5#、6#机组)加装脱硝装置,包括2套处理100%MCR工况烟气量的脱硝装置、1座还原剂存储站、2套锅炉低氮燃烧器、4台空预器改造、4台引风机改造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为保证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和脱硝改造合理的建设工期,根据机组检修计划分年度安排脱硝项目。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5#机组脱硝改造于2012年2月28日开工建设,2012年11月完成并通过168试运行,并于2013年5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浙环竣验(2013)51号);6#机组脱硝改造工程于2013年1月5日开工建设,2013年12月25日完成并通过168试运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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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脱硝改造实际投资约7000万元,至此,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全部完成,实际建设内容同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受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我中心于2013年1月15日和16日对该工程5#机组进行了现场监测,编制了《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于2014年1月14日和15日对该工程6#机组进行了现场监测,在实施调查和现场监测的基础上,并结合《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写了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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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1.1编制依据
(1)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号);
(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09〕89号);
(5)浙江省政府第288号令《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10);
(6)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温州发电厂三期工程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10月);
(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建[2012]40号《关于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2012年4月);
(8)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013年4月)。
1.2验收监测目的
通过现场调查和监测,评价该项目“三废”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有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