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灌区评价方法、程序.docx
(资料性)
节水型灌区评价方法
总则
节水型灌区评价项目分为工程设施、用水管理、灌区管理、宣传培训和鼓励性指标,总分110分;工程设施25分,用水管理28分,灌区管理35分,宣传培训12分,鼓励性指标10分;总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灌区,可评为节水型灌区。
评分表
节水型灌区评分内容、标准及分值如表A.1所示。
节水型灌区评分表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管
理
指
标
节水管理机构
成立灌区节水管理组织得1分;否则不得分;
有专职或兼职的节水管理人员得1分,否则不得分;
节水管理组织和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第三方运维公司等,用水管理规范得1分,否则不得分。
4
制度建设
制定节水型灌区建设方案得1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灌溉管理制度(计划用水、水量分配、水量调度、用水计量、用水统计)得2分,少1项扣0.4分,扣完为止;
建立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得1分,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水费收缴、水价执行、工程维护费使用、人员工资核定)得2分,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有节水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规章制度,得2分,否则不得分。
8
节水资金投入
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得1分,否则不得分;
节水资金投入保证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用水管理
新增用水有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或水资源论证批复同意意见得1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防汛、应急水量调度预案得1分,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定期公开水价、水量、水费,定期对用水、节水情况进行检查,且记录完整得1分,否则不得分;
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得1分,否则不得分;
灌溉用水定额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不同区域、不同灌水方式下的不同作物灌溉用水定额规定得4分,否则不得分;
灌区农业用水权确权率达到100%得2分,每减少2%扣0.2分,扣完为止。
10
表A.1节水型灌区评分表(续)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管
理
指
标
用水统计
建立用水统计指标体系得1分,否则不得分;
按期上报本灌区用水统计报表得1分,每少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用水原始记录齐全、统计台账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得1分,否则不得分。
3
水价管理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供水价格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
执行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或未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但已落实财政补贴且工程运维经费有稳定保障得1分,低于成本水价且未落实财政补贴的,低于成本水价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2
水费收缴
实行计量用水、按方收(缴)费,水费收缴率达到100%得2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
(资料性)
节水型灌区评价方法
总则
节水型灌区评价项目分为工程设施、用水管理、灌区管理、宣传培训和鼓励性指标,总分110分;工程设施25分,用水管理28分,灌区管理35分,宣传培训12分,鼓励性指标10分;总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灌区,可评为节水型灌区。
评分表
节水型灌区评分内容、标准及分值如表A.1所示。
节水型灌区评分表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管
理
指
标
节水管理机构
成立灌区节水管理组织得1分;否则不得分;
有专职或兼职的节水管理人员得1分,否则不得分;
节水管理组织和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第三方运维公司等,用水管理规范得1分,否则不得分。
4
制度建设
制定节水型灌区建设方案得1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灌溉管理制度(计划用水、水量分配、水量调度、用水计量、用水统计)得2分,少1项扣0.4分,扣完为止;
建立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得1分,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水费收缴、水价执行、工程维护费使用、人员工资核定)得2分,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有节水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规章制度,得2分,否则不得分。
8
节水资金投入
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得1分,否则不得分;
节水资金投入保证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用水管理
新增用水有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或水资源论证批复同意意见得1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防汛、应急水量调度预案得1分,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定期公开水价、水量、水费,定期对用水、节水情况进行检查,且记录完整得1分,否则不得分;
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得1分,否则不得分;
灌溉用水定额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不同区域、不同灌水方式下的不同作物灌溉用水定额规定得4分,否则不得分;
灌区农业用水权确权率达到100%得2分,每减少2%扣0.2分,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