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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
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仪表设备是指
在我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过程控制计算
机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仪表设备由设备部负
责归口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
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各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
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各单位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六)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
收工作。
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
告,督促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九)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
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
格产品。
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
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
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
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
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
防爆等级。
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
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
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
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
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
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变更制度的
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
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仪表单机校验后
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
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
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
倍。
控制系统管理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
器(PLC)
设备部应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
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
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
路,应由装置提出,运行部到生产处办理审批手续后到设备部,由设备部负责安
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