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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久艳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年产6万套摩托车配件的技改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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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6万套摩托车配件的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台州市椒江久艳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九月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0

3环境质量状况 21

4评价适用标准 24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8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4

7环境影响分析 35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5

9结论建议 46

附件1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房产证

附件4土地证

附件5租赁协议

附件6危废处置意向书附件7纳管证明

附件8处罚决定书

附图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声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布置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水功能区划图

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6万套摩托车配件的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台州市椒江久艳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台州市椒江滨海工业园区创业路24号6幢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318000

建设地点

台州市椒江滨海工业园区创业路24号6幢二楼

立项审批部门

台州市椒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台椒经技备案[2017]66号

建设性质

■新建□搬迁□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928塑料零件制造

建筑面积

1100平方米

绿化率

/

总投资

60.42万元

预计:环保投资

33.5万

环保投资比例

55.4%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

1.1项目由来

台州市椒江久艳汽摩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租赁台州市椒江滨海工业园区创业路24号6幢二楼(台州市振鑫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建设了汽摩配件生产线,在未报批环评情况下直接投入生产,属未批先建违法项目。2016年8月,台州市环保局对台州市椒江久艳汽摩配件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台州市椒江久艳汽摩配件有限公司现已停产,并决定补办环保审批手续。企业现已取得台州市椒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台椒经技备案[2017]66号),拟实施年产6万套摩托车配件的技改项目,总投资为60.42万元,所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V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类中“47、塑料制品制造”小类,本项目油漆+稀释剂用量8.3t/a,属于“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台州市椒江久艳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和监测,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工程是否可行及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2

导则》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通过并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6.29修订版;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以及2016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公布的停止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第三十五条关于2014年底前淘汰氰化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9)《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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