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三).pdf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编制:安全科
审核:孔小明
批准:高建中
山东郭城南港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
目录
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1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6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8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2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6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0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因施工、检维修或时设备、设施用电而装置的时线路,是企
业中常见的隐患之一,如管理不善,极易发生出触电、火灾等重大事
件。因此,为消除用电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装置时线范围
2.1凡厂区内时接用的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380V
以下者)均按本制度执行。外单位承包工程在厂区内使用的时用电
线路,亦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2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容量在10w以下)或时检修
所用电路,以及利用插销插接电源的移动或机电设备,使用期不超过
一天者,可不办理审批手续,工作完毕,立即拆除。
2.3在甲级防火防爆区域从事2.2条所述作业时,亦应办理审批
手续。
2.4常用电器、设备不许装设时线。
2.5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仓库、罐区内,严禁架设时线。
3、审批手续
3.1凡需要装置时线的单位必须向安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安
全专管人员现场查看,同意后,申请单位填写《时用电票》一式两
份。
3.2申请单须详细填写装置时线的原因及架设方案,经安全办
公室及动力车间共同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设专人管理。
3.3时线须由经安全技术培训I,并取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电
气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的电气作业人员按电气安装规范架设。
3.4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天,若因工作未完需延长
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土建工程施工用
临时线可随工期定,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程完毕,立即拆除。
3.5外单位承包工程队在厂区装置临时线,由公司主管工程单位
或安全办公室负责履行审批手续,并在使用期间负责安全监督工作。
3.6凡不在本单位负责线路上接用临时线,必须征得该线路使用
单位的同意。
4、装置临时线的一般要求
4.1临时线必须为绝缘性能良好的带护套的绝缘线,线径必须与
负荷相匹配,并要考虑机械强度。
4.2户外临时线必须按户外明线装置的要求妥善安装。沿墙或敷
设距地的高度为:户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室内应
大于2.5米。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管
道或脚手架上架线。
4.3较长的架空临时线路,应按正规线路设杆和沿墙用合格瓷瓶
固定,与建筑物、设备、管路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5米,水平距离
不小于0.5米。
4.4因工作需要,必须敷设在地面时,应用橡胶软缆线。横过马
路时,应加保护套等安全保护措施。
4.5一般临时线应从配电箱或其他开关下口引出,如从干线或母
线上接出时,必须经过动力车间会签。
4.6临时线必须设有总开关,总开关下每一分路应有分开关和与
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露天开关、熔断器应有防雨、雪装置。
4.7临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