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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_T3451-2023_盐碱地水田建设规范_吉林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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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20

CCSB05

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451—2023

盐碱地水田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forpaddyfieldconstructioninsaline-alkaliland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3451—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安市中科佰澳格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农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宪东、王鸿斌、赵兰坡、潘修强、李金有、王长志、李金凤、葛艳俊、姜涛、

马巍。

II

DB22/T3451—2023

盐碱地水田建设规范

1

2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盐碱地水田建设选址、建设工程要求、土壤改良与培肥、记录和档案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西部盐碱地的水田建设及改良利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

GB/T30600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

GB/T33469—2016

耕地质量等级

GB50265

GB50288

GB/T50363

NY/T295

NY/T296

泵站设计标准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中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

土壤全量钙、镁、钠的测定

苏打盐碱地水田“淡化表层”快速创建技术规程

3

GB/T33469—2016、NY/T2872—2015和DB22/T2392—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用于种植水稻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1

DB22/T3451—2023

耕作层plowlayer

经耕种熟化的表土层。一般厚度为15cm~20cm。

土地平整formationofland

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与排水的需要而采取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防渗保水工程和耕作层保护工程。

淡化表层desalinizedlayer

通过各种改良措施降低盐碱地水田土壤盐分含量和碱化度,具有一定厚度,能够满足水稻生长需要

的表层土壤。

[来源:DB22/T2392—2015,3.8]

土壤有机质soilorganicmatter

土壤中形成的和外加入的所有动植物残体不同阶段的各种分解产物和合成产物的总称。包括高度腐

解的腐殖物质、解剖结构尚可辨认的有机残体和各种微生物体。

[来源:GB/T33469—2016,3.9]

土层厚度effectivesoillayerthickness

作物能够利用的母质层以上的土体总厚度;当有障碍层时,为障碍层以上的土层厚度。

[来源:GB/T33469—2016,3.14]

耕地地力cultivatedlandproductivity

在当前管理水平下,由土壤立地条件、自然属性等相关要素构成的耕地生产能力。

[来源:GB/T33469—2016,3.2]

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

[来源:NY/T2872—2015,3.2]

4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5

2

DB22/T3451—2023

一般要求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

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工程技术要求应符合GB/T30600的规定。

土地平整工程

5.2.1

一般应以畦田为平整单元,由上(高端)向下(低端)顺次施工。应先把“盐碱斑块”区之外

的表土剥离,用“盐碱斑块”区土壤填平低洼处,将剥离的表土回填。畦埂用土就近就地,以用底土为

宜。

5.2.2

宜尽量保持原有腐殖质层(表层)不受损失,可采用激光平地机平整土地,田面高差控制在±

3cm左右。填方和挖方均不能过深,以控制在20cm以内为宜。

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5.3.1

田块格局

水田整备项目区应集中连片,总体布局呈“田”字、“井”字、“开”字、“丰”字或“米”字型

排列。

5.3.2

田块形状

因地制宜进行田块布置,田块形状应方正,田块长边方向以南北向为宜,地面坡度<3°为宜。

5.3.3

连片规模

土地整备水田田块连片面积需达到一定规模,实现集中连片,规模不低于50亩,应满足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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