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pdf
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二OO八年十二月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设计管理...1
第一节场所选址...1
笫二节总平面布置…4
第三节液氨储罐区的设置…5
第四节防火堤...6
第五节装卸场所...9
第六节防火间距...10
第三章消防管理...13
第一节一般规定…13
第二节消防车道...13
第三节消防给水...14
第四节灭火器...17
第四章机电管理...18
第一节设备管理...18
第二节电气设备...21
笫三节防雷...22
第四节防静电接地…26
第五节仪表管理...28
第五章装卸管理…32
第一节装卸人员规定...32
第二节装卸前的检杳与确认...33
第三节液氨装卸安全...35
笫四节液纸泄漏的应急处理...36
第六章作业安全...36
第一节动火安全作业...37
第二节设备内安全作业…38
第三节盲板抽堵安全作业…39
第四节高处安全作业...40
第五节吊装安全作业...40
第六节断路作业...41
第七节动土安全作业...42
第八节检修安全作业...42
第九节电气作业安全...44
第七章安全管理与防护…45
第•节安全管理制度…46
第二节平常管理...46
第三节安全防护...48
第四节应急救援和事故汇报...49
第八章附则...50
附录...52
参照文献…53
用词阐明…5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液宏储存、装卸环节的女全生产技术管理,深入规范液获储存、装卸I为女全
生产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原则化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原则等,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企业液氨储存、装卸
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液氨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许可
范围的,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许可实行措施》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同
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立案工作的意见》,获得安全行政许可
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波及液氨储存、装卸的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仝生产的法律、法规、原则和有关规范,是立、健仝安仝生产费任制度,
积极开展安全原则化创立活动,不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液氨的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严禁使用国家明令严
禁或淘汰I内工艺和设备设施。
第二章设计管理
第一节场所选址第六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的选择,应全面虑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
会环境,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有关原则规范的规定。
第七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根据所在企业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
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八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防止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口稠密区附近。
第九条应充足虑地宸、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原因以及台风、雷暴、沙暴等
气象危害原因,防止建在断层、滑坡、泥石流、地下溶洞、采矿陷落区界内、重要的供水水源卫
生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等地段和地区。
第卜条液额储存和装卸场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者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防止时,必
须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第十一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设置在都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