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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清河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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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清河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目录

1前言2

2概述3

2.1调查的目的和原则3

2.2调查范围3

2.3调查依据4

2.4调查方法5

3地块概况7

3.1区域环境概况7

3.2敏感目标及周边企业分布13

3.3地块的现状和历史15

3.4相邻地块的现状和历史25

3.5地块利用的规划34

4资料分析41

5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43

5.1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44

5.2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漏评价44

5.3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评价44

5.4管线、沟渠泄漏评价44

5.5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44

5.6其他45

6结果和分析46

6.1调查结果46

6.2调查结果分析46

6.3不确定性分析47

7结论48

8附件50

附件1项目建议书批复50

251

附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52

附件土地规划批复

附件4宗地图55

556

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6人员访谈照片及记录57

附件7岩土工程勘查报告65

888

附件街道证明文件

附件9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89

1

阜新市清河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前言

阜新市清河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地块位于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

街道芹菜沟社区,地块外东侧为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

(集团)办公楼,南侧为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

2

空地,西侧、北侧为清逸园小区。调查范围总面积为2000m。调查范围与宗地

图一致。从卫星影像可以看出本地块2015年前为农田,现为空地,划拨前用地

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该地块历史上(可调查时限内)不存在工业企业等。地

块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归属于阜新市清河门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防止未达到相应规划用

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用地进入用地程序。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待确定无污染

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为查明此场地的土壤是否被污染,是否适合后期开发作为社会福利设施用

地使用,阜新市清河门区民政局委托辽宁绿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阜新

市清河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地块初步调查工作,对该地块污染情况

进行初步识别,为该地块后续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撑。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HJ25.1-2019

调查技术导则》()等技术文件,进行了现场踏勘,通过资料收集、

人员访谈并结合历史影像,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状况,编制了《阜新市清河门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此供生态环境部

门审查。

2

阜新市清河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概述

2.1调查的目的和原则

2.1.1调查目的

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本次调查性质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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