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15∕T 3584-2024 黄河灌区农田排水种养循环利用技术规程.pdf
ICS65.020.01
CCSB05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584—2024
黄河灌区农田排水种养循环利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codeofpracticeforrecyclingoffarmlanddrainage
plantingandbreedinginYellowRiverirrigationarea
2024-07-15发布2024-08-1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3584—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础资料收集1
5循环利用技术流程2
6排水蓄水养殖2
7养殖水利用3
8循环系统管理3
I
DB15/T358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2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
学、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山西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通辽市农业技术
推广中心、呼和浩特赛罕区农技推广中心、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农牧业
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屈忠义、高晓瑜、郝永河、刘霞、王丽萍、张栋良、杨威、姬佳琪、李俊杰、
王祥、郝永艳、王雅君、徐文俊、高连枝、董永清、米志蓉。
II
DB15/T3584—2024
黄河灌区农田排水种养循环利用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黄河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农田排水种养(南美白对虾)循环利用的基础
资料收集、循环利用技术流程、排水蓄水养殖、养殖水利用与循环系统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黄河灌区,包括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包头市、呼和
浩特市黄河灌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20014.13良好农业规范第13部分: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HJ1217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SL/T4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