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工安全技术交底.doc
(津建安表22)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电气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NO:×××
工程名称
新华世纪广场
工种
焊工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年×月×日
交底内容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4、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5、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6、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7、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8、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9、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火斗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四级大风及以上不准高处施焊作业。
13、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15、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6、氧气瓶、气压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17、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18、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1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m,乙炔、氧气瓶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20、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后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21、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后,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不准用火烤。
22、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枪带有乙炔和氧气时,23、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2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25、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26、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被交底人:交底人:安全员: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