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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清单 (2).docx

发布:2025-04-26约小于1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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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的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清单

一、核工程

1.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核能海水淡化厂等核动力厂及装置,以及浮动核动力装置的系泊装换料船坞、码头。

2.核动力厂以外的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其他反应堆。

3.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等核燃料循环设施。

4.涉及放射性废液贮存、处理设施;涉及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处置设施。

5.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涉核设施。

二、大型水利水电工程

6.坝高超过200m或库容大于100亿m3的大(1)型工程,以及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0.10g及以上地区的坝高超过150m大(1)型工程。

7.基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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