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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打卡考勤制度
自行打卡考勤制度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
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治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
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治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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