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产品评价方法与要求 特殊用途热轧盘条(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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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产品评价方法与要求特殊用途热轧盘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殊用途热轧盘条低碳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边界及范围、低碳产品评价要求和产品碳排放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特殊用途热轧盘条的低碳产品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21256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2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21368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32050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3215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3术语和定义
GB/T3215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碳产品lowcarbonproducts
指与同类产品或者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碳排放量较低,并符合本文件规定的低碳产品判定指标的产品。
4评价边界及范围
本文件界定的特殊用途热轧盘条低碳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系统边界分为两个阶段:原辅料与能源开采、生产和运输阶段;钢铁产品生产阶段。如图1所示,具体包括:
a)原材料开采、生产(铁矿石、合金等);
b)辅料开采、生产(石灰石、白云石、耐火材料等);
c)能源开采、生产(煤、外购焦炭、外购电力等);
d)运输(主要原材料、能源、辅料的运输);
e)钢铁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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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特殊用途热轧盘条低碳产品评价边界及范围
5低碳产品评价要求
5.1基本要求
申请特殊用途热轧盘条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应确保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a)生产企业具备法人资格,并满足生产许可的要求(需要时);
b)产品质量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c)生产企业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录;
d)生产企业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
e)生产企业应按照GB/T19001和GB/T23331分别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
f)生产企业应按照GB17167、GB/T21368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g)生产企业各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应符合GB21256、GB21342、GB32050中准入值要求。
5.2低碳钢材产品碳排放基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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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途热轧盘条产品碳排放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特殊用途热轧盘条产品碳排放量基准值
产品类型
碳排放基准值(tCO2/t产品)
特殊用途热轧盘条
2.30
5.3数据统计期
特殊用途热轧盘条低碳产品生产过程碳排放数据统计应基于可计量的统计期进行统计,一般情况下应以财务年为统计期。
5.4碳排放量核算方法
特殊用途热轧盘条低碳产品碳排放量应采用附录A钢材产品碳排放核算过程及核算方法核算。
5.5低碳产品判定准则
在满足5.1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特殊用途热轧盘条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满足5.2的规定,可认定为低碳产品。
6产品碳排放评价报告
6.1概述
特殊用途热轧盘条产品评价报告应说明评价主体基本信息、基本要求符合性、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排放因子及其来源等信息。
6.2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应包括评价主体名称、单位性质、报告数据统计期、联系人信息、产品类型、认证单元、工艺流程及装备情况介绍等内容。
6.3基本要求符合性
对基本要求符合性进行说明,并附证明材料。
6.4单位产品碳排放量
报告各主要生产工艺的能源消耗量以及单位钢材产品的碳排放量。
6.5活动数据及其来源
报告燃料消耗量、生产过程含碳物料消耗量、固碳产品消耗量、电力、热力等详细清单信息及数据来源。
6.6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报告采用的各种排放因子数据及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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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规范性)
钢材产品碳排放计算过程及计算方法
A.1单位钢材产品碳排放量计算方法
单位钢材产品碳排放量等于原辅料获取阶段碳排放量和钢材产品生产阶段碳排放量之和与对应钢材产品产量之比,按式(1)计算:
E=E原辅料Q+E生产…………(1)
式中:
E——单位钢材产品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吨钢材(tCO2/t钢材);
E原辅料——核算和报告期内原辅料获取阶段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