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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西福格汽车配件(平湖)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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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西福格汽车配件(平湖)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

I

目录

1项目概况 -1-

1.1项目背景 -1-

1.2调查目的及原则 -2-

1.3调查范围 -2-

1.4调查方法 -2-

2编制依据 -5-

2.1法律、法规及政策 -5-

2.2技术标准规范 -6-

2.3其他 -6-

3场地概况 -7-

3.1地块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 -7-

3.2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9-

3.3社会环境概况 -16-

3.4环境功能区划 -16-

3.5场地利用规划 -18-

3.6人员访谈 -19-

3.7场地用地历史与现状 -19-

3.8场地生产情况 -25-

3.9污染因子确定 -28-

4采样方案和实际采样情况 -29-

4.1设计采样点布置 -29-

4.2实际采样情况 -31-

5现场采样 -35-

5.1调查准备 -35-

5.2土壤采样方法 -35-

5.3地下水采集 -43-

5.4质量保证和控制 -49-

6调查结果分析及评价 -51-

6.1现场感官 -51-

6.2评价标准 -51-

6.3样品检测结果分析 -54-

7结论 -62-

-1-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德西福格汽车配件(平湖)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成立,位于浙江省平湖经济开发区新群路2558号,主要从事汽车及相关产业的金属部件及配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现企业已审批建设规模为:盘式制动器总成等汽车配件15000t/a、柴油机、燃油泵等部件43万件/年、汽车变速箱和驱动桥中的零部件40万件(套)/年、铝合金精密模锻件100万件/年、双离合器变速器1000万件/年、燃油共轨喷射系统950万件/年、第三、四代轿车轮毂轴承250万件/年、精密模具2.5万件/年、汽车零部件7.2万吨/年。为了企业进一步发展,公司决定将自建一套废液处理设施,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等废液进行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以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目前,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德西福格汽车配件(平湖)有限公司新增废液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增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工况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办函[2018]202号)及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回复等文件相关要求:“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德西福格汽车配件(平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属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回复”规定的重点单位,目前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项目环评期间需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本次调查主要通过走访、检测等形式,对项目场地进行调查,摸清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情况,为政府相关部门作参考。

2019年8月16日,在平湖召开了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技术咨询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本报告进行了认真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2-

1.2调查目的及原则

1.2.1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以及明确污染因子。

调查介质为场地内及周边土壤及地下水。

1.2.2调查原则

本次调查遵循以下原则:

(1)针对性原则

根据卫星图片、实地调查以及现场专业判断,对调查范围进行框定并进行采样调查。

(2)规范性原则

严格遵循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相关技术规范,对现场调查采样、样品保存运输、样品分析等一系列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调查和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

(3)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场地复杂性、污染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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