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吉祥人寿团体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吉祥人寿团体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在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种特色:
兼具保障和收益双重功能—全方位关爱员工生活
终身寿险—为员工提供终身保障
长效激励—保值增值、激励员工、留存员工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型产品,其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红利分配是
不确定的。
第1页,共5页
(一)产品基本特征
(1)保单利益与保险责任
1)保证利益:包括以下保险责任及退保金。
类
项目内容
别
保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身故,我们按该被保险人所交
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
险
身故保险金险责任终止。
责
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身故,我们按该被保险人的基
任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
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
犹豫期内退保
退间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
保纳的保险费。
金在本合同成立后,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
犹豫期后退保书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
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2)非保证利益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但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分配红利。
非当年度红利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
保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证我们每年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利
益若您在投保时选择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则每年红利留存在本
累积红利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
付累积红利。
(2)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
人退还本合同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