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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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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概述
本合同是关于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了基金的组织形式、运作方式、管理方式以及投资者与基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内容。本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责任,确保本基金规范运作。
二、基金的基本要素
2.基金类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定托管银行名称)。
5.基金投资目标:通过投资全球房地产证券市场,追求长期资本增值。
三、基金的发行与认购
1.基金的发行: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进行发行。
2.认购方式:投资者通过指定渠道进行认购,认购金额不得低于最低认购限额。
3.认购费用: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按照规定支付认购费用。
四、基金的投资
1.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取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策略,以实现投资目标。
2.投资范围:本基金可投资于全球范围内的房地产证券。
3.投资限制:本基金的投资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禁止或限制的投资活动。
五、基金的管理与运作
1.基金管理人的职责: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
2.基金托管人的职责: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
3.基金的运作方式:本基金采取开放式运作,投资者可在开放日进行申购、赎回等操作。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与风险控制
1.收益分配:本基金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
2.风险控制:本基金将采取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七、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
1.投资者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权、知情权、表决权等。
2.投资者的义务:包括按照约定认购基金份额、支付相关费用等。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应手续。
2.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基金解散;(2)投资者赎回全部基金份额;(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基金的清算: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应组织清算,处理基金资产,分配收益。
九、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其他条款
1.基金的信息披露:本基金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决定。
以上为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供您参考。在实际应用中,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本合同协议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责任,确保本基金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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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本合同协议旨在明确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监督及相关事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基金概述
2.基金类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房地产市场相关证券,以获取资本增值和收益。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指定托管银行名称)。
3.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四、基金份额及发行
1.基金份额:本基金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量由管理人确定并公告。
2.发行方式: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五、基金投资
1.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房地产市场相关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股票、债券、房地产投资基金等。
2.投资策略: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以最大化投资者利益为目标进行投资。
3.风险管理:管理人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
六、基金管理
1.管理人职责: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
2.托管人职责:负责保管基金资产,监督管理人运作。
3.管理费用:管理人按照约定收取管理费。
七、基金收益分配
1.分配方式:根据基金收益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2.分配时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收益分配。
八、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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