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B 1444-2019 汽车用水性涂料.docx
ICS87.040G51
团体标准
T/ZZB1444—2019
汽车用水性涂料Waterborneautomotivecoatings
2019-12-20发布2019-12-31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发布
T/ZZB1444—2019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产品分类 1
5基本要求 1
6技术要求 2
7试验方法 4
8检验规则 5
9标志、包装和贮存 5
10质量承诺 5
T/ZZB1444—2019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制定。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浙江省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女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大桥油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勇、高冬梅、徐芸莉、万娟秀、王炳华、张广宇、姜方群。本标准评审专家组长:史婉君。
本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解释。
T/ZZB1444—2019
1
汽车用水性涂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水性涂料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质量保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主要分散介质、用于汽车外表面起装饰和保护作用的涂料。产品用于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列车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扣除水后)小于420g/L或涂装过程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量小于35g/m2的汽车用水性涂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泳涂料、汽车内饰涂料和功能性涂料。
注:本标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101.3k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5206—2015色漆和清漆术语和定义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断
GB/T9750涂料产品包装标志GB/T13491涂料产品包装通则GB/T15608中国颜色体系
GB/T23985—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244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HG/T4570—2013汽车用水性涂料
3术语和定义
GB/T5206—201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分类
本标准将汽车用水性涂料分为底漆、中间漆和面漆。其中面漆分为本色面漆、底色漆和罩光清漆。
5基本要求
5.1设计研发
T/ZZB1444—2019
2
采用正交试验方法,对水性合成树脂、助剂、颜填料、固化剂等原料进行选型并确定最佳的配比。
5.2原材料
主要原材料水性合成树脂、水性固化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颜填料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确保满足产品技术要求。
表1水性合成树脂、水性固化剂、颜填料的要求
原料名称
项目
指标
水性合成树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g/L)≤
100
水性固化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g/L)≤
220
颜填料重金属含量
Pb(mg/kg)≤
1000
Cd(mg/kg)≤
100
Hg(mg/kg)≤
1000
Cr6+(mg/kg)≤
1000
5.3设备工艺
5.3.1采用密闭化的设备装置和集散控制系统。
5.3.2应配用冷水机组冷却,确保物料研磨最高温度不超过50℃。
5.4检测能力
配备符合GB/T9278要求的恒温恒湿室。具有表2、表3中除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