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docx
车辆管理制度
目的是为了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有效营运,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调度管理规定:
(一)目的:
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加强车辆调度管理,更好地服务用车单位;
(二)适用范围:
(1)公司各部门,公干(重要之急事且距离较远)外出借调车之用;
(2)公司范围内组织,活动时公用;
(3)总经理特批事项之用;
(三)车辆使用及调度规则:
(1)用车部门请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临时性、紧急性事件除外),并填写《派车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排配;
(2)车辆调度原则上以《派车单》送达之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轻重缓急之程度安排车辆;
(3)车辆经调派外出后,用车人员务必掌握好用车时间及办事效率,原则上不得超时用车,若因特殊情况需延时用车,须提前与行政部联络,并经许可后才能继续用车。否则司机有权按预计时间返回公司;
(4)车辆外出驾驶人员必须按法律规定之行车条文行驶,并按规定停放车辆,用车人员不得指使司机超速行车,违章超车,随意停放,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司机及用车人员自行承担;
(5)车辆使用完毕,用车人员请于行车日志上签署,并确认用车时间、里程数及所花费用(停车费、过路费)以作费用分摊依据;
(6)每天17:00以后用车,请于当日中午12:00前递交《派车单》,星期天需要用车的部门请于周六上午11:30前递交《派车单》,以便合理安排司机(特殊情况除外);
(7)特殊情况用车(员工急病、工作抢救、报警等非常事故),可先行通知司机出车,再由保安或相关人中报行政部;
二、司机管理规定: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则,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财务部负责保管,司机行驶必带的相关证件,由专任司机负责保管;
(2)司机应按公司行政部签发的《派车单》执行公务,凡无派车单或既无派车单又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出车的,对司机罚款50元。如途中调遣用车的须经行政部批准执行,回后补办派车单;
(3)专任司机是安全责任的具体责任人,出车前(后)司机都要例行检查车辆刹在制动装置和方向操纵装置等主要机件,并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要立即检修或加补,坚决杜绝带故障出车的现象;
(4)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和维护,每周六用半天时间对自已所开车辆进行检测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5)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6)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赛车等),酒后驾车、疲劳开车、带病开车等。因酒后驾车罚款100元,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司机要抽时间学习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
(7)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用车司机应及时电话通知办行政部说明原因,申请延时;
(8)司机身上配带的通信工具,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对公司领导的电话,尽快回复;
(9)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放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不按规定造成车损或罚款自负。下班后应将车辆按公司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10)不准私自用车,公司员工(包括司机)未经批准因私人事宜在市内用车一次罚款50元,长途车视距离远近,处以100—1000元罚款;
(11)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发生事故由双方担全部赔修责任;
(12)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岗。有要事确需开时,要告知行政部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3)司机对行政部的派车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不得因私事(自己、他人)绕道行驶;
(14)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否则不准随便插言;
(15)司机对装载运输的货物数量负责(有押送人员除外),不得运载与公司经营无关的物品和与业务无关的职员,两者均不能超载;
(16)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交通管理机关报案外,须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派人前往处理;
(17)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次日填报《行车记录单》交行政部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数,不符的数量应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的原因的,应由司机负责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18)车内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该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部每月抽查一次;
(19)对安全行车和车辆保养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司机,酌情给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