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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编).ppt

发布:2025-04-22约4.37千字共3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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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学的根本概念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第三章行政法的根本原那么第四章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开展2

第一章行政法学的根本概念第一节行政第二节行政法第三节行政法学回到编目录3

第一节行政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二、行政权与公权力三、行政与行政国家四、行政与法治国家4

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马克思说:“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行政虽然主要指国家行政,但也包括非国家行政。国家行政一般指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执行管理活动,这是就国家职能的一般划分而言。行政有公行政与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作为行政法学研究对象的行政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5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行政权是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平安、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公权力包括国家公权力、社会公权力以及国际公权力。公权力虽然包括立法权、司法权等其他重要权利,但行政权是其中最主要的局部。人们聚集在一起,建立起国家、社会等共同体,其主要目的在于获得平安、秩序等“公共物品〞,而这些“公共物品〞的生产和分配主要是靠行政权维系的。6

三、行政与行政国家“行政国家〞现象。国家行政职能的扩张包括两种情况。社会必须创立一种机制,在扩大行政权的同时扩大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制约,使之正当行使而不致被滥用,这种控制和制约机制的重要环节就是行政法。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行政只是开展到特定的阶段,即国家行政职能大为增加,行政权大为扩张以至于对行政权不加以控制和制约,就不能防止其滥用,就不能有效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的“行政国家〞阶段,才逐步形成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行政法。7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行政国家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开展的根本原因,而行政法产生和开展是法治国家形成的根本条件。市场经济的开展需要相对强有力的行政管理为之提供秩序,而行政权的加强必须有相应的控制、制约机制的加强与之相伴随。否那么,不仅不能为市场经济提供秩序,而且还可能破坏已有的秩序,导致新的混乱,损害市场主体的权益,阻碍市场经济的开展。因此,必须创制完善的法律以标准政府的行政行为。这种标准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就是行政法。法治国家时代的重要标志是行政法。回到章目录8

第二节行政法一、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三、行政法是控制与标准行政权的法四、行政法是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的法9

一、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国内国外学者关于行政法的定义,分别从行政法的目的、性质、内容、形式和行政法在整个法体系中的地位对行政法予以了界定。国内外各种定义(14-17页)10

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标准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标准系统。应该说这个定义根本揭示了行政法的内容、本质和形式。行政法的内容是由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在上述四种行政关系中,行政管理关系是最根本的行政关系,其他三种关系都是由行政管理关系导致和引起的。11

三、行政法是控制与标准行政权的法12

四、行政法是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的法行政法在形式上不同于民法和刑法,民法和刑法都有一部集根本标准为一体的统一法典,而行政法一般不存在这样的法典,它的法律标准广泛地散见于各种法律标准文件之中。行政权不存在统一的法典,并不意味着行政法没有法典。在行政法的许多领域,无论是外国还是我国,都已经形成了不少局部性的法典。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也难于制定统一的法典,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法将永远不能制定统一的法典。在我国,行政法还处在不很兴旺的阶段,因此,行政法的立法任务仍是很艰巨的。13

第三节行政法学一、行政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二、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现象的法学学科三、行政法学是一门正在开展中的法学学科14

一、行政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行政法学是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研究的是法现象中的一种特定现象——行政法现象。行政法学与其他法学分支学科的关系是平行的部门法关系。但是行政法学与宪法学的关系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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