酶标仪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docx
酶标仪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酶标仪操作程序,保证检测质量,保障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酶标仪的期间核查规程使用操作。
3.职责
核查人员:负责按照本方法按期进行仪器期间核查,并做好期间核查记录,出具期间核查报告。
复核人员:复核期间核查结果。
质量负责人:签发期间核查报告。
4.概述
酶标仪是一台变相的专用光电比色计或分光光度计。光源灯发出的光波经过滤光片或单色器变成一束单色光,进入塑料微孔极中的待测标本,该单色光一部分被标本吸收,另一部分则透过标本照射到光电检测器上。产物被酶催化变为有色产物,产物的量与标本中受检物质的量直接相关,根据颜色反应的深浅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5.技术要求
5.1仪器外观
5.1.1酶标仪上应有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和电源电压;各调节旋钮,按键和开关均能正常工作,外表面无明显机械损伤;指示器显示文字应清楚完整;样品室应密封良好,无漏光现象。
5.1.2运动部分应平稳,不应有卡滞、突跳及显著的空回。
5.2技术指标
5.2.1空白稳定性(漂移):以空气为参比,选用450nm、620nm波长前后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应超过±0.005A。
5.2.2检测稳定性(漂移):选用450nm、620nm波长,前后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应超过±0.010A。
5.2.3通道的重复性:选用450nm、620nm波长各排测定CV≤2.0%。
6.期间核查条件
6.1电源电压:100—240V,50—60HZ。
6.2环境温度10—30℃,相对温度<60%。
7.期间核查项目和期间核查方法
7.1一般检查
7.1.1自测仪器下列标志: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和仪器编号、标志并附说明书。
7.1.2仪器各种和关键开关标志应该清晰无误,接插件应紧密配合接触良好。
7.1.3仪器各种数字显示部分应该清晰无误。
7.1.4仪器启动后无异常噪声。
7.2仪器性能检查
7.2.1开启仪器电源,仪器进行自检。按酶标仪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7.2.2空白稳定性(漂移):以空气为参比,选用450nm、620nm波长前后两次测定,计算前后两次测定值之差。
7.2.3检测稳定性(漂移):使用黄曲霉毒素B1EILSA试剂盒,按试剂说明书进行EILSA检测,选用450nm、620nm波长,计算前后两次测定值之差。
7.2.3通道的重复性:使用同一排检测条,在不同通道之间进行二次检测,计算每排OD值的平均值来计算SD和变异系数CV。
7.2.4结果判断
空白稳定性
±0.005A
检测稳定性
±0.010A
通道的重复性
CV≤2.0%
7.2.5通过不定期的实验室间的检测结果双边比对试验,来确认仪器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检测结果的正确性。
8.期间核查结果
利用黄曲霉毒素B1EILSA试剂盒进行期间核查,达到上述指标要求时出具自期间核查报告,未达到技术指标停止使用,上报维修。
9.期间核查周期
9.1酶标仪的期间核查周期为一年。
10.持性文件
10.1酶标仪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