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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劳务品牌建设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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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1798—2025

乡村振兴劳务品牌建设指南

2025-03-24发布2025-06-24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50/T1798—2025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1

5品牌管理机构 1

机构设立 1

机构职能 2

6品牌战略规划 2

目标定位 2

规划实施 2

7品牌维护 2

明确产权 2

法律保护 2

使用管理 2

品牌保护 2

8品牌竞争力提升 3

标准化建设 3

人员评价 3

提升品牌形象 3

品牌创新 3

9品牌评价与改进 4

评价原则 4

评价维度 4

评价方法 4

持续改进 4

参考文献 5

II

DB50/T1798—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品牌学会、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市家政服务协会、重庆一手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鑫智益通科技有限公司、云阳面业协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光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重庆冠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恒易职业培训学校、重庆市开州区长江烹饪职业培训学校、重庆红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巴渝子弟劳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小风、孙鑫、孙环、张锐、宋伦斌、杨洪江、柏文涌、杨晶、史春玲、黄兆明、邓超、孙勇、崔孝之、张玲、娄心静、王江亮、包惠玲、王谦、王雅蕾、熊德章、吕圣明、冉小芬、曾渔渔。

DB50/T1798—2025

1

乡村振兴劳务品牌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乡村振兴劳务品牌建设总则,提供了品牌管理机构、品牌战略规划、品牌维护与风险防范、品牌竞争力提升、品牌评价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乡村振兴劳务品牌培育和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50/T1799—2025乡村振兴劳务品牌人员评价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劳务品牌laborbrand

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和良好社会口碑的劳务标识和品牌形象,带动就业能力强,能够在相关利益方意识中形成独特印象和联想,从而产生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无形资产。

品牌管理brandmanagement

为实现品牌目标、维护和提升品牌价值所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来源:GB/T29185—2021,5.3]

4总则

乡村振兴劳务品牌建设指南的总则包括:

——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

——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

——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

——标准化引领、数字化赋能。

5品牌管理机构

机构设立

乡村振兴劳务品牌宜设立品牌管理机构。

2

DB50/T1798—2025

5.2机构职能

品牌管理机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制定品牌发展战略规划;

——争取政策、资金、人力等相关资源并协调推动技术创新、文化建设等;

——沟通协调品牌建设各方主体履行各自职责;

——牵头制定品牌保护、品牌宣传、品牌营销等措施并协调各方实施。

6品牌战略规划

6.1目标定位

通过乡村振兴劳务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的服务质量,提升品牌的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6.2规划实施

6.2.1品牌管理机构宜与品牌主体沟通品牌战略规划,并具体细化各主体工作目标与措施。

6.2.2品牌管理机构宜建立品牌战略规划与实施的关键绩效指标,并定期进行监测与评价,作为品牌战略规划评审与改进的参考。

7品牌维护

7.1明确产权

品牌管理机构宜作为品牌产权管理者,防止因品牌产权模糊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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