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062-2019 美丽乡村 社区建设规范.docx
ICS01.040.03A00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2062—2019
美丽乡村社区建设规范
Beautifulvillage—Specificationsforcommunitybuilding
2019-12-25发布2020-01-3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45/T2062—2019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社区布局 2
6基础设施建设 2
7社区自治 2
8社区服务配套 3
9社区治安 4
10社区组织 4
III
DB45/T2062—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防城港市防城区乡村办、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镇政府、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起草人:廖东甲、黄海山、庞国霞、朱毅、黄春燕、钟彪、许其和、莫远禄、黄汉儒、何兴源、罗玉娟。
1
DB45/T2062—2019
美丽乡村社区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社区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社区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社区自治、社区服务配套、社区治安、社区组织。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境内的美丽乡村社区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T15565.2图形符号术语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20647.1社区服务指南第1部分:总则
GB/T32000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社区community
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3.2
行政村社区administrativevillagecommunity
以1个行政村所辖区域为单元,依托行政村村级组织驻地所在中心村所建的社区。3.3
村落社区villagecommunity
以一个或几个距行政村村级组织所在中心村较远的自然村(村民小组)区域为单元,依托其中1个自然村(村民小组)所建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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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2062—2019
4基本要求
4.1社区建设应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的原则。
4.2社区环境应符合GB3095、GB3096、GB15618的规定。
4.3社区建设应由政府主导,村民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合力推动。
5社区布局
应遵守当地政府的发展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
6基础设施建设
6.1社区环境
6.1.1社区实现“四通四改四化”:
a)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
b)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形式;
c)绿化、硬化、亮化、美化。
6.1.2社区应发展当地特色文化,营造适宜的文化氛围。6.2服务设施
6.2.1美丽乡村社区应建有社区组织工作和村民公益性服务用房,统一命名“XX村社区综合服务中
心”。
6.2.2美丽乡村社区组织工作和村民公益性服务用房应设有农家书屋、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室、文体活动室、社会组织和专业站点服务室,村落社区组织工作和村民公益性服务用房应根据村民实际需求,设立社区组织办公室和其它相关基本功能室。
6.2.3社区组织工作和村民公益性服务用房内应配有桌椅、电话、电脑、传真机、图书、文娱器材、资料橱柜等基本工作活动设备。
6.2.4行政村社区应建有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