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猪场异位发酵床技术规程 .pdf
规模猪场异位发酵床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规模养殖场异位发酵床的发酵床设计和要求、发酵床制作、发酵床管
理等技术方面的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也
适用于专业从事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单位的环境污染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7824.1-2008规模猪场建设
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DB43/T686-2012猪用生物活性垫料
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525-2012有机肥料
3术语和定义
3.1异位发酵床
异位发酵床是人工构建的高效发酵系统,将生猪养殖与粪污发酵分开,猪舍外另建垫料
发酵舍,猪不接触发酵垫料。猪场粪污收集后,利用污泥泵均匀地将粪浆喷在垫料上,利用
翻抛机翻耙,使粪污和垫料充分混合,在微生物菌的作用下,分解和转化粪污中的有机物质,
实现无臭味、无污染、零排放和资源化利用。
3.2异位发酵工艺流程
粪污收集—调节均质—异位发酵—肥料化,主要流程见附录B。
4发酵床设计和要求
4.1发酵车间建设
发酵床猪场场地选择按GB/T17824.1的规定执行,发酵车间应建在比猪舍地势低不远处,
便于用污泥泵抽排粪污。单个槽床车间宽度应不低于8米,发酵车间长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而
定,一般为20米,不要超过50米。发酵舍墙高3米,屋脊高4.5米。
发酵床采用下位槽式,从地面深挖1米水泥槽(槽的宽度与翻抛机匹配)。发酵池池底用水
泥固化,以防渗透。
4.2采光和通风
异位发酵床舍要求通风采光良好,呈东西走向,坐北朝南。顶棚用阳光棚,既保证阳光照
射,又防止雨水进入池内。
棚体采用矮墙,保证通风,及时把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气排出,确保垫料的干燥。
4.3曝气通风
发酵床的底部铺设曝气管道,曝气管道每1米设置曝气孔,对在粪污发酵处理过程进行
强制曝气通风,提高粪污好氧发酵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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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配套专用设施设备
设施包括集污池、喷淋装置、微生物异位发酵池及其阳光棚等;设备包括污水(泥浆)
切割泵、搅拌机、自动喷淋机、刀片式槽式翻抛机和变轨移位机等。
5发酵床制作
5.1发酵床面积
每头生猪占0.33立方米的垫料,发酵床垫料厚度为1~1.2米,按照1米设计,每头生猪
应占有发酵床0.2~0.4平方米。
5.2垫料筛选
筛选原则
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可溶性糖含量低;②粗纤维含量高;③铺设的垫床能形成较高的孔
隙度;④廉价易得;⑤谷类作物副产物要避免霉菌污染和霉菌毒素的富集。
5.2.2垫料原料
垫料采用锯末、谷壳、米糠、花生壳、玉米秸秆、玉米屑、小麦秸秆、稻草菌渣等。水
质应符合NY5027-2008要求。
5.3发酵床制作
以谷壳、锯末和米糠等为主要原料,与综合益生菌添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经生物
发酵后混合,见附录A。垫料原料配方也可按DB43/T686-2012的规定执行。垫料厚度一般
为1~1.2米,堆积发酵至60℃~70℃,然后将垫料摊开,即可发挥发酵床的粪尿消纳功能,
见附录C。
6发酵床管理
6.1翻抛及其频率
粪污喷淋到基质后,需等粪污完全渗入基质(约3~4小时)后,方可开动翻抛机进行翻
抛;翻抛频率因季节而异,一般为2~3天翻抛一次。猪场粪污应符合GB18596-2001的要求。
6.2发酵温度及其周期
每次喷淋粪污后,经24小时发酵后,发酵池表面以下35厘米处的温度应上升至45℃
左右,48小时后应升至60℃以上,在此温度下保持24小时后,再进行下一次粪污喷淋,发
酵周期一般为3~5天。
6.3补充发酵基质
发酵床垫料的使用寿命一般为3~5年。当发酵池内发酵基质的高度沉降15~20厘米时,
应及时补充发酵基质,以维持池内发酵基质的总量。
6.4补充菌种
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