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GDCKCJH 104—2025 电动自行车用鸣号电喇叭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pdf
ICS43.140
CCSY14
T/GDCKCJH104—2025
电动自行车用鸣号电喇叭性能要求
及试验方法
Performance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forelectrichorn
usedinelectricbicycles
2025-04-14发布2025-04-15实施
广东省测量控制技术与装备应用促进会发布
T/GDCKCJH104—2025
电动自行车用鸣号电喇叭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鸣号电喇叭的术语和定义、电喇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直流供电的电动自行车用鸣号电喇叭(以下简称电喇叭),规定的电喇叭仅限
于警告行人和引起其他车辆注意的音响信号装置,不包括车载娱乐用音响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2423.22—2012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N:温度变化
GB/T2423.34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Z/AD: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15742—2019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34660—2017道路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QC/T413—2002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频basicfrequencyofwaves
单位时间内电喇叭膜片振动的次数。
3.2
电喇叭electricityhorn
通过电能驱动膜片振动产生声响的装置。
按接线方式分为单线制电喇叭、双线制电喇叭;按工作方式分为机械式电喇叭、电子电喇叭;
按发声单元的数量分为单音电喇叭、多音电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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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要求
4.1电喇叭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4.2在-40℃~65℃的周围介质温度和不大于95%相对湿度环境条件下,电喇叭应能正常工作。
4.3电喇叭安装及外形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
4.4电喇叭外观应符合QC/T413—2002中3.15的要求。
4.5一般要求试验时,电喇叭应发出连续而均匀的声响,不得有嘶哑声、振扰声。
4.6电喇叭声压级应满足如下要求:距离2m处电喇叭按照A计权测得的声压级在75dB(A)~100
dB(A)。
4.7电喇叭进行频谱检验,在频率为1800Hz~3550Hz频带内的总声压级应大于频率超过3550Hz
的每一分量的声压级。
4.8电喇叭的基频和最大工作电流应符合由制造厂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4.9标称电压分别为6V、12V、24V、36V、48V的电喇叭,在6.9规定的电压变化检验中,其发
音应正常,不应有嘶哑声、振扰声。试验电源电压和系统电阻(包括插头、导线及触点电阻)应符合
表1的规定。
表1试验电源电压和系统电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