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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_T1651-2012埋地式液化石油气储罐检验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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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5.180.30 E 98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1651—2012 埋地式液化石油气储罐检验规则 Buried type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tank Inspection Regulation DB13/T 1651—2012 埋地式液化石油气储罐检验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埋地式液化石油气储罐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检验人员、检验仪器设备、检验周期、 检验准备工作的要求、检验项目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方法和出具检验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液化石油气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埋地式储罐的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3 检验机构、检验检测人员、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 3.1 检验机构 承担埋地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以下简称“埋地储罐”)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应具有国家质量技术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RD3检验资格。 3.2 检验人员资格 检验检测人员应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相应资格证。 3.3 检验周期 3.3.1 定期检验是指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一般应于投用后 3年内进行首次 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埋地储罐的安全状况等级,按以下要求确定: a) 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b)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 年一次; c)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周期不得超过3 年; d) 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e) 埋地储罐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TSG R7001进行,检验周期符合缩短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 3.3.2 定期检验中的耐压试验是指埋地储罐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有下 列情况之一的埋地储罐,定期检验时应进行耐压试验: a) 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b) 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 c) 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1 DB13/T 1651—2012 d) 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e) 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埋地储罐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的。 3.4 检验项目 埋地储罐的检验项目如下: a) 内表面检查; b) 结构检查; c) 几何尺寸检查; d) 壁厚测定; e) 无损检测;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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