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pdf
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
全费用基价表
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编
总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科学合理、贴近实际的原则,《湖北省
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24)(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TY01312021)
及《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
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及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的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定额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
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
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取消规费项目单列,原规费中为生产工人缴纳的五
险一金列入人工费,为企业管理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列入企业管理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与《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24)配套使用。对装配
式建筑中采用传统施工工艺的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有关说明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及全费用基价表》(2024)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定额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准,是
按正常施工组织和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工期进行编
制的,是近一段时期内我省工程建设生产效率社会平均水平的反映。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其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
班均已包含在定额中。
八、关于本定额的人工
1.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不体现人工工日消耗量、工日单价,以完成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
全部人工费表示。
2.人工费包括支付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所发生的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
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五险一金。
3.本定额的人工费不作为企业与劳务单位结算劳务报酬的标准。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
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
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
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除税价格,由
除税的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5.定额中各类预制构配件均按外购成品现场安装进行编制。构配件的制作、运输在其购置价格中考
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