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17_T 217.3-2019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第3部分 口蹄疫.docx
ICS
DB4117
驻马店市地方标准DB4117/T217.3—2019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第3部分口蹄疫
2019-08-30发布2019-08-30实施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17/T217.3—2019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驻马店市畜牧局提出。
本标准归口于驻马店市畜牧兽医标准委员会。
本标准由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固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孟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杞县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通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确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省安阳京港澳高速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驻马店市中医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明莉,丁世荣,关广伟,孙敬华,王中明,王杰水,赵素阁,任艳兵,娄朋伟,王芳,陈瑞军,许瑞,朱凤霞,徐煜。
DB4117/T217.3—2019
1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第3部分口蹄疫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怀疑或确认发生口蹄疫疫情后,开展紧急动物流行病学调查时进行的最初调查、现场调查和追溯、追踪调查及调查报告的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发现口蹄疫疫情时开展紧急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的一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935口蹄疫诊断技术
NY/T541《兽医诊断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技术规范》
DB4117/T169.1《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DB51/T1472-2012《口蹄疫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口蹄疫防控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3术语和定义
3.1
口蹄疫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以偶蹄动物为主的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传染病,我国规定为一类动物疫病。
3.2
最初调查
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养殖场/户怀疑发生口蹄疫的报告后,由兽医技术人员对所报告的养殖场/户进行的实地考察和对发病情况的初步核实。
3.3
现场调查
指县(区)级或市级兽医技术人员对所报告的口蹄疫发病场/户的场区状况、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发病牲畜的品种与日龄、发病时间与病程、近期牲畜、畜产品和人员流动等情况进行的调查。
DB4117/T217.3—2019
2
3.4
追溯调查
调查指示病例前一个最大潜伏期内,进入爆发群体的畜禽及其相关产品、人员、车辆、器具、饲料、水流、风向和其他媒介,查找疫病传入的风险因素。
3.5
追踪调查
对首个病例发生前该病最长潜伏期内所有疫点畜禽、相关产品及污染物品调出情况,兽医巡诊情况,人员外出情况,疫区、受威胁区是否发病等进行调查,以便确定疫病可能扩散范围。
3.6
疫点
为发病畜所在的地点。相对独立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以病畜所在的养殖场/户为疫点;散养畜以病畜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放牧畜以病畜所在的牧场及其活动场地为疫点;病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疫情,以运载病畜的车、船、飞机等为疫点;在市场发生疫情,以病畜所在市场为疫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3.7
疫区
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内的区域。
3.8
受威胁区
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的区域。
4调查步骤与内容
口蹄疫疑似病例发生时,启动口蹄疫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4.1组织准备
4.1.1人员准备
组建由兽医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的调查组。
4.1.2物资准备
准备车辆、通讯工具、药品、防护用品、消毒设备、采样设备、试剂、相机、调查表等。
4.1.3实验室准备
告知实验室需检测的项目、样品类型、样品数量等信息,安排实验室应做好准备工作。4.1.4人员生物安全防护
做好调查人员及相关辅助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工作。
4.2确定疫情存在
DB4117/T217.3—2019
3
通过调查走访养殖场/户,听取兽医、村级防疫员等对发病情况的描述和初步结论,确定疫情存在。依据国家诊断标准规定的流行病学特征、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或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