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626-2012 脱酚油 地方标准.docx
ICS71.100.01G18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626—2012
脱酚油
2012-09-28发布2012-10-15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13/T1626—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本标准起草单位: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邢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庆华、宋万良、王建华、麻东、于立乾、焦宁、李现芳、王伟艳、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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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1626—2012
脱酚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脱酚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高温煤焦油经蒸馏制得的脱酚油馏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99焦化油类产品取样方法
GB/T2281焦化油类产品密度试验方法
GB/T2282焦化轻油类产品馏程的测定
GB/T2288焦化产品水分测定方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9977焦化产品术语
GB/T18589焦化产品蒸馏试验的气压补正方法
GB/T24207洗油酚含量的测定方法
GB/T24208洗油萘含量的测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9977所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脱酚油
脱酚油俗称“酚油、脱酚酚油”,指煤焦油蒸馏过程中在170℃~210℃时馏出的组分。
4技术要求
4.1外观
无色或浅褐色液体,无可见机械杂质。4.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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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密度(20℃)/(g/cm3)≤
0.99
水分(质量分数)/%≤
1.0
馏程(101.325kPa)
210℃前馏出量(体积分数)/%≥
85.0
酚含量(体积分数)/%≤
3.0
萘含量(质量分数)/%≤
10.0
注:如需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相应的技术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试验方法
5.1外观
目视检验,将试样置于100mL的无色透明玻璃量筒中进行观察。
5.2理化指标
5.2.1密度
按GB/T2281的规定执行。
5.2.2水分
按GB/T2288的规定执行。
5.2.3馏程
按GB/T2282的规定执行,气压补正按照GB/T18589规定进行。5.2.4酚含量
按GB/T24207的规定执行。
5.2.5萘含量
按GB/T24208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脱酚油的质量检验由供方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1、4.2全部内容。
6.2试验的采取按GB/T1999的规定执行。
6.3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以每次产品的发运量确定为一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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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检验结果中如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采取试样对该不符合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然不符合本标准的指标要求时,则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5数值的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7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7.1产品应装入洁净、干燥的罐车或铁桶中,封口后发运。
7.2产品属“易燃液体”,包装容器上须有危险化学品标志,标志须符合GB190的有关规定。包装容器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识。
7.3产品属“易燃液体”,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要远离火种、热源,注意通风、防止泄漏。
7.4每批出厂产品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厂址、产品名称、总质量、净质量、车号、批号或生产日期、本标准编号等。
7.5生产企业须提供本产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
8安全注意事项
8.1本产品属“易燃液体”,具有腐蚀性,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