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核准流程图.doc
项目核准流程图
..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工程咨询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请示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意见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要求进行澄清、补充或者提交相关文件,或者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或办理
决定
向申请人出具《项目核准决定书》或《不予核准决定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于下列变化或调整发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并申请重新核准。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3、项目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更的;4、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5、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情形。
告知依法办结规划、土地、环保等各方面手续后方可开工,同时抄送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
审查
区发改局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属于本机关受理权限的项目申请进行审查
做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