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技术规程 桔梗》DB14T 3313-2025.docx
ICS65.020.20CCSB38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3313—2025
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技术规程桔梗
2025-04-14发布
2025-07-14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3313—2025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切制流程 2
6切制方法 2
7包装和标签 3
8贮藏 3
9文件管理 3
附录A(资料性)产地趁鲜切制标签 4
参考文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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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医药与生命科学研究院、山西元和堂中药有限公司、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山西省药品检查中心(山西省疫苗检查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文琴、梁俊、张文祥、许瑞清、连让平、甄琮茹、胡增富、武瑞杰、王治央、孙晋鹏、韩威、张倩、甘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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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技术规程桔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桔梗产地趁鲜切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切制流程、切制方法、包装和标签、贮藏及文件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桔梗的产地趁鲜切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B/T11039SB/T11094
SB/T11182
中药材追溯通用标识规范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
中药材包装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桔梗
桔梗科植物桔梗Platycodongrandiflorum(Jacq.)A.DC.的根。
3.2
趁鲜切制
按照传统加工要求将采收的新鲜或未完全干燥的中药材切制成片、块、段、瓣等,再经干燥的产地加工方法。
3.3
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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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产地且种植(养殖)、野生抚育地的生态环境条件基本一致,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来源相同,生产周期相同,生产管理措施、采收年限和趁鲜切制方法基本一致,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的一定数量相对均质的成品。
4基本要求
4.1种子直播的2年以上采挖,育苗移栽1年以上采挖。秋冬地上部分枯萎变黄时或春季芽未萌动时,顺垄(畦)采挖,采挖深度应达30cm以上,抖去泥土,除去病根、杂质等。置阴凉通风处储存。
4.2切制场地、设备、设施、卫生、人员和管理体系应符合《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的要求。
5切制流程
切制流程包括净选、清洗、修整、晾晒、切制、干燥、筛选。切制流程见图1。
净选
净选清洗修整晾晒切制干燥筛选
图1桔梗趁鲜切制流程图
6切制方法
6.1净选
在洁净的地面,清除残茎、土屑等杂质。
6.2清洗
将桔梗用水快速清洗干净。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6.3修整
除去芦头和须根,用非铁器刮去外皮,用水洗净,沥去水分。
6.4晾晒
将修整后的桔梗平铺于干净的隔离布上,厚度为2cm~3cm,晾晒过程中需经常翻动,晾晒至含水量为25%~35%。
6.5切制
将晾晒后的桔梗置切药机中,切制成厚度为3mm~4mm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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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6干燥
可采用以下方式干燥至水分≤12.0%:
——平铺于干净的隔离布或筛网架盘上,厚度≤1cm,置阳光房中晾晒;
——采用烘房干燥,平铺于筛网架盘上,厚度≤3cm;采用敞开式设备干燥,厚度≤10cm。45℃~55℃烘干。
6.7筛选
将干燥后的桔梗片经挑选、筛选,除去碎屑及杂质。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
7包装和标签
7.1追溯标识应符合SB/T11039的要求。
7.2包装应符合SB/T11182的要求。
7.3趁鲜切制标签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