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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接地保护装置安装标准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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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接地保护装置安装标准--第1页

电气设备接地保护装置安装标准

1、保护接地:是为了避免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后,在设

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造成

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

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

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

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

网可靠连接。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

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均要与总接地网

连接(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⑴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干式变压器)。

⑵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每个低压配电点。

⑷每个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

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几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同台设备

的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

5、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引线,必须经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

螺栓上引至接地母线或接地极上,严禁连接到地脚螺栓等非专用

接地螺栓上。

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接

地极埋入混凝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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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由于电气设备拆除、搬迁等原因,闲置不用的接地极、

接地母线、接地导线、专用托架等应及时拆除。拆除后具备继续

使用条件的接地装置应进行除锈防腐处理后可继续使用。

接地装置制作安装标准

一、固定配电点接地装置

固定配电点包括:绞车房、皮带机头硐室、移动变电站配电

点、充电硐室配电点、局部通风机配电点,以及使用时间在6个

月以上的集中配电场所。

二、临时配电点及其它接地装置

临时配电点包括:高、低压接线盒处、采掘巷道排水点、小

型绞车处、采掘胶带机头处、刮板输送机头处、移动设备列车处、

喷浆机和耙装机配电点等。

三、接地装置安装标准

1、局部接地极采用1根长度1.6m、直径不小35mm、壁厚

不小于2.5mm的镀锌钢管制作,且钢管在埋入段至少要钻20个

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局部接地极上的M12×60接地螺栓必须

穿过钢管后(钢管上为φ13mm钻孔),螺栓头与连续焊接;

螺栓焊接位置距离钢管上沿50mm。

局部接地极垂直埋入底板深度不得小于1.5m(偏差不大于

15°),上部露出底板75~100mm,且安装在配电点以外潮湿的

地方。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

2

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

3mm的钢板或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局部接地母线采用厚度为4mm,宽度为40mm的热镀锌

扁铁制作。接地母线与接地极应采用连续焊接方式连接,焊接时

接地母线(扁铁)接地极(镀锌钢管)接触长度应不小于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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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接地保护装置安装标准--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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