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数据负面清单识别指南》编制说明.docx
《电力行业数据负面清单识别指南》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的编制任务源于以下三方面背景与要求,旨在响应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填补行业标准空白、满足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1、国家政策与法规要求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要求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制定重要数据目录。电力行业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亟需落实负面清单管理机制,防范核心数据泄露风险。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强化能源数据安全管理,完善数据共享与负面清单制度”,要求2025年前建成覆盖全行业的数据治理标准体系。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2023〕17号):规定电力企业需“建立数据安全负面清单,严格管控敏感数据流向”。
2.行业痛点与标准化需求行业调研数据支撑: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CEC)2023年报告,78%的电力企业存在数据分类分级模糊问题,导致数据共享合规成本增加40%以上。
国家能源局统计显示,2020-2022年电力行业数据泄露事件中,63%涉及未明确纳入负面清单的敏感数据。
标准体系缺口:现行电力数据标准(如DL/T2046、GB/T35274)侧重通用数据管理,缺乏针对负面清单识别、标注、处置的专项规范。
二、起草工作简要过程(含主要参加单位及工作组成员)
本标准由广西电网责任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应用研究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自治区信息中心、深圳昂楷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海轮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友邦永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制定。
广西电网作为本次团体标准主要牵头单位,在数据安全领域上有深厚的积累,其中张希翔、艾徐华、黄依婷、张丽媛、陈昭利、蒙琦、董贇、刘凯杰、韦宗慧、符嘉成、廖邓彬主要负责起草工作方案制定、内容审查工作;广西信息中心徐华福负责起草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应用研究所李文战、申超盛、韦杰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王子民教授、李俊研究员作为团标骨干,负责起草框架、参与团标撰写;另外深圳昂楷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海轮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友邦永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相关成员在技术理论研究和实践上提供主要支撑工作。
三、编写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标准的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一)合规性与引领性结合
严格遵循《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上位法要求,同时参考《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以标准引领新兴产业生态构建”的指导原则。在负面清单范围界定中,既满足法律对敏感数据的管控要求,又超前设计适配虚拟电厂、绿电交易等新型场景的数据治理规则。
(二)系统性与可操作性平衡
参考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对标准结构完整性的要求,结合电力企业实际管理痛点。构建“识别-评估-处置”全流程框架(系统性),同时提供负面清单模板、风险评估表等工具(可操作性)。
(三)技术中立与创新包容
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避免限制市场竞争”条款,以及电力行业技术快速迭代特性。规范数据脱敏、血缘追溯等功能要求,但不限定具体技术实现路径。
(四)动态适应与持续改进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能源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标准动态更新机制”要求,设立负面清单复审触发条件(如政策法规调整、技术变革影响超20%条款内容),要求标准每两年开展适用性评估。
2、标准编制依据
(一)政策法规依据
1.《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要求“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本标准据此细化电力数据敏感层级划分规则。2.《电力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
参考其数据分类框架(基础数据、业务数据、衍生数据),延伸构建负面清单与分类分级的映射关系。
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
关于“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要求,形成本标准“禁止跨境数据清单”条款。
(二)行业需求依据1.电力企业调研数据:
根据对52家企业的调研结果(国家电网2023年报告),83%的企业呼吁明确负面清单动态调整规则,本标准据此设计“半年复审+紧急触发”机制。
2.安全事件分析:
国家能源局统计显示,2022年电力数据泄露事件中,68%因未明确定义数据敏感性导致,本标准针对性提出“负面数据风险评估矩阵”。
(三)技术方法依据
1.国际标准借鉴:
参考ISO/IEC20889:2018《隐私增强数据去标识化技术》,结合电力业务特性优化差分隐私算法参数。
2.成熟技术验证:
基于国网“数据安全管控平台”试点成果,将已验证技术路径纳入标准附录。
3、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3.1标准名称
《电力行业数据负面清单识别指南》。
3.2标准组成部分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