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恒新水泥熟料链斗输送机合同.doc
南阳市恒新水泥有限公司
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工程
设备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HX2006-05-07
招标编号:ZB2006-05-07
设备名称:熟料链斗输送机
买方:南阳市恒新水泥有限公司
卖方:长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条款
1.定义………………1
2.合同说明…………2
3.供货范围说明……………………2
4.合同价格…………2
5.支付和支付条件…………………3
6.交付和交付条件…………………4
7.包装和标记………5
8.技术服务和技术文件……………6
9.监制和检验………7
10.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8
11.保证与索赔………9
12.保险………………11
13.税费………………11
14.分包与外购………11
15.合同的变更、修改和终止………11
16.不可抗力…………12
17.合同争议的解决…………………13
18.合同生效…………13
19.其它………………13
第二部分:合同设备供货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此部分单册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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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条款
定义
本合同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定义如下。
1.1“买方”是指河南省南阳市南阳恒新水泥有限公司。
“卖方”长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已达成的协议,即包括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也包括所有附件、图纸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4“合同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相关的但不仅限于技术规格书、卖方供货范围、设计分工和设计联络、技术文件的交付、备品备件、双方人员的派遣、保证值和考核办法及工程进度等文件。
1.5“合同价格”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
1.6“货物”是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图纸、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7“技术服务”是指合同规定卖方应承担的监制、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协助、校准以及其它类似服务的义务。
1.8“培训”是指在卖方工厂或同类设备生产厂,卖方对买方操作及设备维修人员所进行的讲解、操作指导和在合同工厂卖方技术人员对买方有关人员进行的技术讲解和授课。
1.9“合同工厂”是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南阳恒新水泥有限公司4500t/d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工厂。
1.10“安装”是指对合同项下的全部设备的装配、安装和调整。
1.11“验收”包括“设备验收”和“系统验收”。
“设备验收”是指对设备性能和功能与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的检验过程。
“系统验收”是指在设备验收的基础上,对生产系统性能和功能与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的检验过程。
1.12“负荷试车”是指按合同规定的试车方案,在负荷状态下,使生产系统产出合同规定的产品的过程。
1.13“双方”系指买方和卖方。
1.14“第三方”系指买方和卖方以外的其它自然人或法人。
合同说明
2.1本合同所订货物将用于南阳市恒新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工程。
2.2本合同将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合同条款;第二部分为合同设备供货清单及技术要求;第三部分为合同货物对应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此部分单册另见)。
2.3设备名称:熟料链斗输送机
2.4规格型号:B1000X124178
2.5数量:一台套
2.6卖方供应的设备应符合本合同第二部分条款要求。
2.7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指标应按国家标准和原国家建材局标准以及天津院确认的设备制造图纸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和验收。
2.8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设备供货清单执行。
2.9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按本合同8.2各条款执行。
2.10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按本合同8.1各条款执行。
2.11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按本合同6各条款分执行。
供货范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