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doc
变电所(站)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红二煤矿筹建处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变电所(站)运行维护管理,保障供电系统及各车间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红二煤矿筹建处及红二煤矿参建的所有在矿施工单位。
3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3.1变电所(站)值守人员管理职责
变电所(站)应有专人管理,应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做到:
3.1.1值班人员要按领导批准的值班方式和时间进行值班,不得私自调班和连值二班。
3.1.2要服从供电所值班调度的操作指令、内部操作应服从专职管理人员的指令。(发生严重威胁设备和人员安全情况按规程执行外)要听从指挥。
3.1.3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因故需要离开,必须经站长和单位领导的批准,同时应有代班人员。
3.1.4在值班时间内,不得会客。非本站值班员不得擅自进入控制室及高压室。
3.1.5在值班时间内,不得脱岗。不得在控制室及高压室就餐,就餐应在就近休息室内。
3.1.6变电所(站)内的电话是生产工具,不准电话聊天,保证畅通。
3.1.7值班时应穿棉织的长袖衣、长裤、绝缘鞋。
3.1.8在值班岗位时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要经常分析仪表变化,准时抄表(经常监视表计),对不正常设备加强监视。
3.1.9各项记录要按规定记入各记录簿内,要字迹清楚、正确、详细。
3.1.10要认真执行“二票制度”(工作票、操作票),细心操作,坚决克服不按规程操作的违规习惯。
3.1.11要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包括特巡)设备,不漏查项目。
3.1.12发生异常和差错情况,要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3.1.13值班员接班前和值班时严禁饮酒。
3.1.14做好清洁工作,保持现场整洁,运行设备附近严禁烘烤衣物等。
3.2交接班管理规定
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交班人员要发扬风格,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为接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应树立一班保三班的思想。
3.2.1值班人员应根据批准的值班表按时进行交接班,未经站长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3.2.2如已到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向站长或领导报告,并留在班上继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因故迟到的接班人到后,同样应履行交接班手续。
3.2.3在交接班期间,应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3.2.4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停止交接班,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处理,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
3.2.5交接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3.2.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3.2.6.1倒闸操作及许可工作未告一段落时。
3.2.6.2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
3.2.6.3发现接班人饮酒或精神状态不正常时。
3.2.6.4上级领导有特殊需要时。
3.2.7交接班前,交班负责人应开好交班碰头会,整理好应交内容,接班人员应提前到站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3.2.8交接班内容应包括下列项目:
3.2.8.1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以及事故处理经过。
3.2.8.2设备检查、扩建和改进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
3.2.8.3许可的工作票,接地线使用组数、编号与位置。
3.2.8.4巡视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
3.2.8.5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运行及动作情况。
3.2.8.6上级指示及站长布置的工作。
3.2.8.7工具、器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使用和变动情况。
3.2.8.8安全情况。
3.2.8.9本值完成的工作
3.2.8.10未完成的工作要求下值完成的事项。
3.2.8.11新收到的图纸和资料。
3.2.8.12
3.2.9接班人员根据交接内容会同交班人员逐项进行检查。
3.2.10交接班检查后交接双方应集中控制室,交班人员向接班负责人汇报,接班负责人认为无差错,在运行工作日志上依次签名,再由交班人员签名,登上时间,交接班手续方告结束。
3.2.11接班负责人接班后召开碰头会,布置本班工作重点,操作分工,及应该做的维护工作等。
3.3变电所(站)倒闸操作制度
倒闸操作是一项复杂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不发生差错,值班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当时有关电气设备相互之间的联结,当时的运行情况以及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等,执行倒闸操作的值班人员必须集中注意力,严格遵守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的规定。
3.3.1电气操作必须具备条件。
3.3.1.1要由合格的监护人和操作人进行电气操作。
3.3.1.2要有现场设备标志和运行方式相符合的模拟图板。
3.3.1.3要有合格的操作票(事故处理除外)或批准的操作卡。
3.3.1.4现场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命名、编号、切换位置的指示)。
3.3.1.5要有统一、确切的操作术语。
3.3.1.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